谈起对旗国西部的印象,匪帮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这些活跃於荒野的帮派,通常由穷凶极恶的通缉犯、崇尚暴力的冒险者或是失去工作的穷人组成,以洗劫银行、火车和驛站为生。

有人將他们塑造成塑造成罗宾汉式的英雄,会將抢劫的財物分给穷人。

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这些无法无天的傢伙,更喜欢对来这片土地討生活的穷苦人下手。

因为穷人没有钱买枪、僱佣保鏢,更没有钱发布让赏金猎人蜂拥而至的悬赏。

骑著马的匪帮速度很快,不过一会儿的时间,肉眼就能看见头目系在脖子上的红色面巾。

篝火旁彻底乱了套,车夫拿出前膛燧发枪,手忙脚乱地往里倒火药、装弹丸,那对夫妻被嚇得六神无主,跪在地上向西面祈祷。

李桓觉得与其祈祷上帝显灵,不如像那个拎手提箱的男人,兔子一样窜进黑夜中的荒原,

听说荒原上有很多兔子洞,也许藏在里面就能躲过匪徒的袭击。

“头……”

桑景福很害怕,浑身都在颤抖,磕得牙齿噠噠作响。

然而就算是这样,他依旧站在李桓的旁边,紧紧握著擦拭乾净的猎刀。

“一,二,三……五个。”

李桓数了一遍马背上的匪徒,摸了摸腰间的左轮枪,不由得嘆了口气。

练枪,这次回去说什么都得练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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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过身,问道:“景福哥,会骑马吗?”

“会。”

桑景福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一会儿我喊走,你就上马。”

李桓抽出左轮枪,想了想,又换成了猎刀。

他刚想往前走,忽然感觉衣角被拉住,回头看见杰森可怜兮兮地看著自己。

“李……”

杰森哀求道。

李桓嘆了口气,又问了同样的问题:“你会骑马吗?”

杰森连忙点头:“我会。”

“让你跑的时候机灵点。”

李桓走了出去,借著夜色的掩护,躡手躡脚地爬上大篷车。

离篝火还有一百多米远,並肩前行的匪徒们向两边散开,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將这个临时的营地咬进嘴里。

他们也拿著和车夫差不多款式的步枪,却並没急著开枪。

这种前装燧发枪精准度很差,超过一百米就是神枪手都不敢保证可以命中目標,想要精准杀伤必须得像军队一样抵近射击。

匪帮虽然没有那么高的纪律性,能顶著敌人的枪口往前,但有自己的法子靠近目標。

他们绕著营地转著圈子,不停发出奇怪的叫声,时不时扔几个石子过来。

没过多久,车夫就顶不住压力,冒失的扣下了扳机。

枪口喷出一阵浓烟,弹丸呼啸著射进黑夜中的荒原,连马尾巴都没有碰到。

头目根本不给车夫装填的机会,踢了下马肚子,胯下那匹黑色的夸特马冲了过来,眨眼的时间就到了营地边缘。

他甚至不愿意浪费弹药,只拉著韁绳调整方向,想要將车夫撞飞出去。

嗖!

破空声传来,头目下意识地拉紧韁绳。

夸特马嘶鸣著直立而起,他紧紧夹著马肚子,余光瞟见一抹寒光打著旋飞来。

猎刀钉在了沙砾中,几缕棕色的头髮缓缓飘下,隨著微风散发、飘落。

头目心有余悸地看向大篷车,又看见一个黑影迎面扑了过来。

他刚要抬起燧发枪,就感觉一股磅礴的力量撞在了身上,两腿再也夹不住马鞍,一头摔了下去。

头昏脑胀地爬起来,头目摸向腰间的马刀。

他发誓要让对方知道什么叫作残忍,可这个想法还没从脑袋里散去,就看见一只拳头在眼前越放越大。

嘎巴。

头目的脑袋里只剩这么一个清脆的声音,鼻子传来彻骨的疼痛,眼泪瞬间涌出来糊住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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