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老太太顿时不吱声了,只剩下针线穿过鞋底的沙沙声。

半晌,王婶嘆了口气:“要说这些孩子啊...”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是撩起衣角擦了擦眼角。

她们不知道的是,此刻骑车远去的李春明,早不是当初那个在黄土高原上啃冻洋芋的知青了。

那个在冰天雪地里无数次向京城眺望的年轻人,已经在返城的绿皮火车上,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芯子』。

见《川总爱上在『白房子』当保洁的我》的短剧在阿美上线三月,狂揽1.5亿刀。

靠笔桿子吃饭的李春明,跟风投了《川总和拜总爭大宝,只为追求在『白房子』当保洁的我》,短短一个月进帐一千万刀。

庆功宴当晚,善解人意的导演把李春明的白月光请了来。

那一晚,李春明將爱而不得的遗憾填满了一次又一次。

再一睁眼却到了1979年,还是一名返城路上的知青!

父母是第三机械厂职工。

父亲李运良是厂里的五级钳工,母亲苗桂枝则在后勤办工作。

上头有个姐姐李春华,比他大一岁。

原本底下该有个弟弟,难產,最后只保住了大人。

1974年,姐弟俩高中毕业。

那会儿,多子女家庭只能留下一个,其余的必须下乡。

李春华捨不得弟弟下乡吃苦,表示她下乡。

姐姐愿意为了他燃烧自己,原主却不想当『耀祖』。

扭头就偷走了家里的户口本,报了名。

就这样,在母亲和姐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原主踏上了开往陕北的知青专列。

这一走,就是五个春秋。

虽说穿越的年代不咋地,但这身份倒是意外地合適。

一个离家五年的知青,在陕北的黄土里滚过一遭,性情变了、习惯改了,再正常不过。

就算他现在会点原先不会的,也能推到插队时跟沪海知青学的。

周围人顶多感慨一句:『下乡锻炼人吶!』

要是穿到个天天在爹妈身边的小年轻身上,怕是分分钟就得露馅。

回来这么久没像其他知青那般出门找工作,李春明自有他的盘算。

重活一回已经是『撞大运』,这种人生彩票中一次都是祖坟冒青烟。

再来第一次?

祖坟爆炸,都没那可能。

既然老天爷赏了这机会,那就不能凑合著活。

他可不想跟大柵栏的那帮知青一样,在前门卖大碗茶。

虽说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可也受尽了白眼。

某位只比四大天王最高的黎明矮一厘米的小年轻,还写了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

被人当面奚落...

这滋味,想想都憋屈。

至於老娘说让他接班,那也不是好的选择。

那些看著自己长大的大爷、大娘岂会放过自己。

“哎呦喂,明小子都长这么大了?你穿开襠裤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那可不嘛。动不动就吃个几儿,弄得孩子见到你就哭。”

“...”

“明子,该说媳妇了吧?跟大娘说说,稀罕啥样的?”

“这还用猜啊,明子肯定是喜欢那嘎大的。奶娃娃的时候,都知道挑大个的吃。”

“...”

想想都头皮发麻。

体面又实惠的营生,还得数笔桿子!

李春明在文字堆里摸爬滚打十几年,自然是做他擅长的事。

至於那些编排他的閒言碎语,他其实门儿清。

不过咱老李...不对,现在是小李。

咱小李向来宽宏大量,怎么能跟街坊大妈一般见识。

最多...最多就是把她们写进文章里罢了。

(新人新书,求收藏!~求月票!~求追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