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林间的雾气还没散尽,刘胜已將东西收拾妥当。
主要是把剩下的黄麂肉带走——这肉乾耐放,又耐飢,正好赶路时食用,也算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谁让杀人放火再逃跑是刘胜第一次做呢?虽然已经想了很多了,但还是有不少东西没准备好也很正常。
不过下一次就不会了!
目光扫过灶台,那二两银子还静静躺在角落,刘胜伸手往里推了推,让银锭边缘抵住陶罐,心想老猎户回来时,总能一眼瞧见。
黑马在屋外嚼著晨露打湿的草叶,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著蚊蝇,鬃毛上沾著的夜露顺著毛尖滴落,在泥地上洇出小小的水痕。
见刘胜推门出来,它打了个响鼻,脑袋往他胳膊上蹭了蹭,温热的鼻息喷在手腕上,倒像是通了人性的老友。
刘胜摸了摸马颈,指尖能触到皮下紧实的肌肉,只是不知道再过几日又是如何——毕竟宝马金贵,山间可没精饲料,日后的日子,估计得让这马匹苦熬一段时间了。
牵著马钻进晨雾,脚下的路渐渐从碎石变成了腐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偶尔踩断枯枝的脆响,在寂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晰,惊得树梢的宿鸟扑稜稜飞起。
一路向西南,累了就找块背阴的岩石歇脚,將黑马拴在隱蔽处,自己则靠著树干闭目养神,顺带藉助著附体的方式研读、熟悉功法,饿了就从布袋里摸出块干硬的麂肉,就著山涧水慢慢嚼——肉乾虽费牙,松木的薰香却越嚼越浓,比压缩乾粮多了几分滋味,渴了便掬一捧山涧水,冰凉的泉水滑过喉咙,带著草木的清冽。
没有污染的水源確实清爽。
虽然日子过得苦,但刘胜倒觉得还好。
人在做了坏事逃跑的时候,总是不拘小节,忍耐力极高的。
第五日傍晚,当夕阳把天边染成金红时,一阵喧闹声顺著风飘了过来,有货郎的吆喝,有孩童的嬉笑,还有铁器碰撞的叮噹声。
穿过最后一片密林,刘胜终於看到了目的地岔河集的轮廓——
这个镇子很漂亮,依偎在一条浑浊的河流旁,河面宽约十丈,岸边停著几艘掛著白帆的货船,桅杆上的灯笼已次第亮起,橘黄色的光晕在暮色里轻轻摇晃,像串在丝线上的珠子,倒映在水面上,被晚风吹得碎成一片金鳞。
镇口立著座丈高的木牌坊,暗红色的漆皮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的木茬,却仍能看出“水陆通衢”四个大字被夕阳照得发亮,笔画间透著几分当年的气派。
与刘胜居住的青石镇不同,岔河集大上很多很多,更像县城,只是没有府衙而已。
刘胜没急著进去,先是找了个地方,將大部分银子暂时藏好,才牵著马走进集市。
等到站在牌坊下,刘胜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著:粗布褂子上沾著深浅不一的泥点,裤脚还勾破了个洞,露出里面磨得发亮的补丁,脚上的鞋更是快磨穿了底。
这般模样,倒像是个刚从山里赶完货的汉子,混在往来挑担扛货的人群里,毫不起眼,谁也不会多看一眼。
“要住宿吗?”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边响起。
刘胜转头,见是个梳著双丫髻的小姑娘,约莫十岁,穿著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挎著个竹篮,里面装著些晒乾的草药。
她仰著脸,眼睛亮得像两颗黑葡萄,直勾勾地盯著黑马:“我家的客栈就在那里,还能餵马哦!看你这马瘦成这样,赶路很辛苦吧?让它好好休息一会?”
小姑娘说话时,手指指著不远处的客栈,眼神里带著点怯生生的期盼,想来是帮家里招揽生意。
刘胜摸了摸下巴上这几日留起来的胡茬,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粗哑些:“你家客栈……安全吗?”
“放心吧!”小姑娘立刻挺直了腰板,拍著胸脯道,“我爹可是炼肉境的武者呢!就连马匪都怕他!”
她说著,还比划了个鼓起肌肉的姿势,模样憨態可掬。
刘胜心头微动——炼肉境界的武者已经算得上一把好手了,无论在哪里都吃得开,客栈有这种级別的武者当老板,確实也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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