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的反应快如闪电,她立刻抄起那支汉阳造,警惕地瞄准了入口。

两人屏住呼吸,死死地盯著藤蔓的缝隙。

一只灰色的、毛茸茸的脑袋,从草丛里探了出来。

它有著长长的耳朵,红色的眼睛,正警惕地四处张望著。

是一只野兔!

而且,是一只个头不小的、看起来肥硕无比的野兔!

陈墨和林晚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在他们眼里,那不是一只兔子,那是一锅喷香的、能救命的兔肉汤!

但兔子非常警觉,它只是在外面闻了闻,似乎察觉到了石隙里的人类气味,立刻掉头,准备逃跑。

“別动!”

陈墨下意识地按住了正准备开枪的林晚。

“开枪会把鬼子引来!”

他压低声音说。

“可它要跑了!”

林晚急道。

陈墨的目光,飞快地在四周扫过。

有了!

他看到了被林晚丟在角落里,那支属於李大壮的、上了刺刀的中正式步枪!

步枪他不会用。

但是,刺刀可以!

他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看人玩过的游戏——扔飞刀。

他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箭步衝过去,將那柄沉重的刺刀,从枪口上卸了下来。

他掂了掂,刺刀呈三菱形,重心靠前,是绝佳的投掷武器!

此时,那只野兔已经跑出了七八米远。

没有时间瞄准,全凭本能!

陈墨学著电视里看过的样子,手臂后扬,腰部发力,身体前倾,手腕猛地一抖!

“咻——!”

那柄承载著川军荣耀和不屈的刺刀,脱手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冰冷的、致命的弧线,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精准地,朝著那只奔跑中的野兔,飞了过去!

“噗!”

一声轻响。

正在奔跑的野兔,身体猛地一顿,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便不动了。

那柄三菱刺刀,从它的后腰处,深深地没入了进去。

一击毙命!

石隙里,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林晚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地看著这一幕。

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连枪都端不稳的男人,

竟然用一把刺刀,在近十米开外,精准地猎杀了一只正在高速奔跑的兔子?

这……这是神仙手段吗?

陈墨自己也愣住了。

他看著自己的手,又看了看远处那只兔子。

他……成功了?

他只是凭著感觉,孤注一掷。

没想到,竟然真的成功了。

或许,是这副身体在绝境中爆发的潜力,又或许,是冥冥之中,这柄川军刺刀的英魂,在保佑著他们。

短暂的震惊过后,巨大的喜悦涌上心头。

“肉!林晚!我们有肉吃了!”

他兴奋地冲了出去,將兔子和刺刀捡了回来……

於是一锅热气腾腾的兔肉汤,很快就在石隙里,散发出了无与伦比的诱人香气。

李大壮被香味唤醒,喝下了一大碗肉汤后,精神好了许多。

陈墨和林晚,也终於吃上了一顿真正的、有油水的热乎饭。

吃饱喝足,三个人靠在石壁上,劫后余生的安寧,笼罩著这个小小的空间。

“小兄弟……你……你到底是啥子人哦……”

李大壮看著陈墨,由衷地感嘆道。

“俺……俺长这么大,没见过像你这么有本事的人。又能救人,又能打猎……简直……简直比俺们团长还厉害。”

陈墨苦笑著摇了摇头。

他厉害吗?

不,他只是一个搬运工。

他只是將另一个时空的、最基础的常识,搬到了这里而已。

而真正厉害的,是创造出这些知识的、千千万万的先辈。

是神农尝百草,是弗莱明发现青霉素,是无数的科学家、医生、工程师……

他看著身边,正抱著步枪,小口喝著肉汤,脸上带著满足红晕的林晚;

又看了看虽然虚弱,但眼中已经重新燃起生命之光的李大壮。

他突然觉得,自己或许,真的能带著他们,走出这片地狱。

只要他们,能一直这么幸运下去。

然而,命运,似乎並不打算让他们安逸太久。

就在他们享受著这片刻的温情时,一阵若有若无的、悽厉的呼救声,顺著风,从山谷的另一头,传了过来。

“救命……救命啊……”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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