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第五大道,鲁本餐厅夜总会。

这座夜总会是纽约最奢华的娱乐场所之一,也是吉米·沃克最喜欢光顾的地方。

自从1926年当选市长以来,沃克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来这里,会见坦慕尼协会的同僚、情妇,甚至批阅市政文件。

他喜欢这里的爵士乐,喜欢这里的香檳,更喜欢这里那种纸醉金迷的氛围。

包厢里,烟雾繚绕,香檳塔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沃克搂著新交的女朋友,也是好莱坞的女明星,贝蒂·康普顿,正在向几个商界朋友吹嘘他最近的政绩。

突然,包厢的门被猛地撞开,迪拉满头大汗冲了进来。

“吉米!出事了!”

沃克不悦地皱眉:“迪拉,你懂不懂规矩?没看到我们在谈事吗?”

“別搞这些有的没的了。”

迪拉衝过来,直接关掉了留声机。

包厢里瞬间安静下来,贝蒂不满地嘟起嘴,银行家们面面相覷。

迪拉根本不睬这帮人,喘著粗气,著急说道:

“就在刚才,普罗文斯敦剧场那边传来消息,罗斯福去了。”

沃克的手抖了一下,酒洒在了昂贵的西裤上:

“谁?你说谁?”

“富兰克林·罗斯福!州长!”迪拉吼道。

“他不仅去了,还坐在正中间,就在萧伯纳旁边!现在全纽约的记者都在那里!”

“鐺”的一声,沃克手中的酒杯掉在地板上,摔得粉碎。

沃克有些难以置信。

罗斯福去了?那个瘸子去了?

虽然同为民主党,但两人的政治主张完全不同。

在公开场合,两人保持著表面的和睦。

私下里,罗斯福一直在寻找机会削弱沃克背后的坦慕尼协会的影响力,而沃克则在努力维护自己的地盘。

如果只是萧伯纳,他可以不在乎,可以当作是一个外国文人的胡言乱语。

但罗斯福亲自去捧场,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这几乎是一种政治表態,就是在向全纽约,向全美国宣布:

我,富兰克林·罗斯福,支持甘迺迪,我看吉米·沃克不顺眼。

明天的报纸会怎么写?

《州长与大师共赏讽刺剧,市长缺席》?

《罗斯福坐在剧院,沃克在夜总会买醉》?

不,他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在政治上,缺席往往比出丑更致命。

在这种场合缺席就是在向社会传达一种信息,他不行了。

但如果他去了,坐在那里,面带微笑地看完整场演出。

那他就可以向所有人证明,他,吉米·沃克,很大度,能接受批评,是一个支持艺术自由的先锋市长。

这是政治家的生存法则。

沃克咬著牙站起来:

“备车!马上备车!去格林威治村!”

沃克抓起大衣披在身上,猛地衝出包厢。

他已经等不及了,心里在盘算著待会儿该说什么,该用什么表情,该如何在记者面前表现得从容不迫。

……

十五分钟后,沃克的轿车停在了普罗文斯敦剧场门口。

街道上挤满了人,警察正在维持秩序。

闪光灯此起彼伏,记者们像闻到血腥味的鯊鱼一样四处游弋。

沃克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领带,在脸上掛起那个他演练了无数次的体面微笑。

这个微笑是他的政治资本之一。

1925年竞选期间,《纽约世界报》称他“带著百老匯明星般的微笑走进市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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