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个机会,握住它,直到你不能忍受为止。”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用左手握了上去。

在接触到黑色金属表面的一瞬间,和林恩想像中冰凉的触感不同,高温带来的灼烧感猛地刺痛他的手掌。

黑色的指套如同烧红的烙铁,换做是正常人早就撒手了,但林恩只是微皱著眉头,这还在他的忍受范围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恩能感觉指套的温度越来越高,疼痛感也越来越剧烈。

不过他的本体是孢子,这种通过宿主体验到的疼痛还远远没达到他的极限。

十分钟后,查尔斯看著依旧只是微蹙著眉的林恩,眼神里闪过一丝讶异。

“可以放手了。”

听到这话的林恩慢慢鬆开手,看向自己的掌心。

和他想像中被烤焦的样子不同,自己的掌心完好无损。

“我这算是通过考验了吗?”

“很可惜,还没有。”

查尔斯有些遗憾地坐回原位,重新抽起了菸斗。

“不过你算是初步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会给你两天的时间尝试入门,否则我还是会把你送到警厅。”

查尔斯从外套內袋里掏出一本小本子,拋到林恩床上。

林恩接过本子,打量著封面上的几个字。

《血肉信徒的入门途径》

內心猛地一跳,林恩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接触超凡的力量,而且还是这么直接的方式。

“蒸汽、血肉、灵能、神秘、圣言,这五大途径中,最容易入门同时也是最痛苦的就是血肉,想证明你对里院有价值,那就在两天之內成为血肉信徒。”

查尔斯缓缓摘下自己的指套,继续说道:

“刚刚我回答你是也不是,是因为大主確实是血肉信徒才会使用的称呼,但马尔福挖別人心臟並不是血肉信徒的献祭方式,祭品只能来自一个地方......”

林恩瞳孔一缩,他的目光停留在查尔斯的右手上。

黑钢指套之下空无一物,根本没有食指。

“那就是血肉信徒自己。”

......

出院后,林恩脚步有些虚浮地朝家里走去。

脑袋里迴响著查尔斯在离开前说的“其实被警厅冤枉绞死也没什么不好的”,林恩总感觉放在风衣內袋里的小册子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顶著阴雨回到家后,林恩把湿噠噠的外套掛在落地架上,先查看起自己的状態。

各部位稳定性都维持在40%上下,还算凑合,只不过做不了任何剧烈运动。

將刚买来的燻肉和燕麦麵包组成简单的三明治,林恩一边补充著能量,一边翻看起《血肉信徒的入门途径》。

仅仅翻看了两页,林恩就忍不住站起身走到餐桌边,给自己磨了一杯咖啡提提神。

这血肉信徒获得力量的方式未免有些太诡诞了。

想要获得血肉的力量,要將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献给所谓的“大主”,被献祭的部分每分每秒都要承受痛苦的折磨。

能忍受痛苦的考验,就能得到大主的青睞,並得到赐予信徒的力量。

隨著信徒適应了当下的痛苦,还能继续献祭自己身体的其他部位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不过如果因为承受不了痛苦而选择自杀,那你的灵魂將归於大主所有,永生在炼狱中煎熬。

越痛苦,越强大,也越接近死亡,这就是血肉的力量。

读到这里,林恩沉默地放下咖啡杯,一个诡异且疯狂的念头在他脑袋里冒了出来。

查尔斯献祭了一根食指就获得了超凡的力量,而自己和正常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於失去了某个器官还能从其他尸体上补回来。

如果他向大主献祭很多根食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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