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就不清楚了,在杀死马尔福之后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后面的事情也记不清了。”

听到林恩含糊不清的回答,查尔斯旋上笔盖,用不轻不重的语气说道:

“林恩·奥古斯特,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查尔斯竖起食指,金属指套表面泛著黑光。

“第一个选择,拿出完美的证据把自己完全摘出去,不然作为目前最大的嫌疑人,我不得不把你移送给警厅。”

“我明白,只搜证,不审判。”

林恩点点头,验尸官法院没有审判自己的权力,他知道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能直接证明马尔福是凶手,不然自己肯定会被查尔斯押送到警厅。

毕竟整个解剖室里只有自己还活著,而其他人都失去了心臟,怎么看自己才更像是那个剖心魔。

尤其是自己还有一颗不同寻常的心臟,想自证无罪更是难上加难。

不过林恩不急著开口解释,从自己醒来后,查尔斯的態度一直很平静,言语间也没有把自己当做嫌疑人一样审问。

他相信在自己昏迷期间,查尔斯调查过自己过去的身份和资料,內心已经有了判断。

“第二个选择,想办法说服我不把你移送给警厅。”

林恩微微坐直身子,这才是决定自己存活的关键。

展现出足够的价值,说服里院留下自己。

孢子的能力肯定不能暴露,但光靠自己和常人不同的心臟显然不足以打动查尔斯,更何况查尔斯肯定已经知道了。

这大概也是查尔斯並没有直接给自己下定论的原因,在他眼里,林恩有些特殊,但还没特殊到脱离凡人的地步。

究竟要不要保下林恩,得看林恩还能提供多少价值。

林恩沉吟了一会,开口问道:

“我可以先问一个问题吗?”

“可以。”

“大主是谁?”

吧嗒。

皮鞋轻踩地板,查尔斯放下了自己的二郎腿,第一次露出了有些意外的表情。

“你从哪听到这个词的?”

“马尔福称呼那位不存在的人为大主,我怀疑他之所以要这么多心臟,可能和血肉的献祭有关。”

“......是也不是,但这一点还不足以打动我。”

“我外科手术能力很强。”

“我知道。”

“我观察力还算敏锐,很適合在验尸官法院继续工作。”

“有待考证。”

“我身手也还不错,杀死了拥有触手的马尔福。”

“我们在一號解剖室外发现你的时候,你基本和死人没有任何区別。”

“......那说明我命很硬。”

“这倒是实话。”

查尔斯沉默地叼起菸斗,没过一会,蓝色的烟雾就在整个房间里繚绕。

“林恩,你怕痛吗?”

“不怕,当然也不喜欢。”

“呵呵,没人喜欢疼痛,除非是无可救药的疯子。”

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查尔斯走到病床边,伸出自己戴著钢指套的食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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