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燕京晚报
夕阳的余暉泼洒在老四合院的青砖灰瓦上,將小院染成西红柿般的顏色。
大姐伍美娟值夜班,晚饭时分老伍家剩下的四口人围坐在八仙桌。
吃著西红柿打滷面,用的正是郑爱民带来的机切面。
伍志远呼嚕完最后一口面,撂下碗筷,从衣襟口袋掏出自製的麻梨疙瘩菸斗。
装上叶子烟,划亮火柴,火苗舔过菸丝,浓稠的烟气和低沉的话语一併从口中喷出:
“六一,接班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爸,这班我接不了!”
伍六一吃完第三碗打滷面,手背蹭了蹭嘴角,早已想好了说辞:
“伍志远同志,您这岗位对我来说,就像王府井里的確良衬衫,看著倍儿光鲜,穿上却不舒坦。可您跟我不一样啊!它对您就像冬天里的军大衣,您喜欢它,不能因为我的工作一时没著落,让您离开守了一辈子的美工案子。”
伍志远深吸了一口菸斗,吐出了浓稠的烟气。
“你都十九了,眼看著过两年就得说媳妇。不接这班,也没进项,哪家姑娘肯往你跟前凑?就算不提要娶亲的事儿,你总得挣口饭吃吧?“
“我想.....试试別的办法。”伍六一垂头,扯了扯衣角。
“什么办法?当作家?猪八戒戴眼镜,冒充知识分子啊?”张友琴插了一句。
伍志远的眉头拧成个疙瘩:
“六一,作家不是那么好当的,杏婶她家志强发个豆腐块,整个胡同都知道了,他那还是校报,你拿到稿费,可比校报要难多了。”
小妹伍美珠嘴里嚼著麵条,含糊道:“我觉得二锅行,小时候,他顺口溜背得最溜了,泥马的头像皮球,一脚踢到百货大楼.....”
张友琴一拍桌子,“吃你的面!”
伍美珠嚇得一缩脖子,赶紧低头扒拉麵条,嘴里还嘟囔著:“本来就是嘛.....”
“不是爸不信任你,知青这几年也没见你带一本书去,肚子里没二两墨水,怎么写呢?”伍志远嘆道。
伍六一知道多说无益,正色道:“爸、妈,这样吧,给我两个月的时间,要是赚不到稿费,我再接爸的班。”
“成!”
张友琴当即拍了板,“就依你,两个月后,你赚不到稿费,就老老实实回来接班。”
.......
饭后,一家子在院子乘了会凉,就回屋准备睡觉了。
这年头,没什么娱乐活动,睡觉都早。
伍六一没著急铺床,坐在八仙桌前,思考后续的计划。
今天《燕京晚报》郑爱民的到来,给了他灵感。
这年头,摆弄文字是个低成本、高回报的选择。
新华书店天天排著长队,即使再困难的家庭也时不时买上一份报纸。
诗人比后世流量小生还要红,编剧地位比导演还高。
作家们的一篇稿子可能就是普通工人半月的薪水。
出席文学交流有车马费,住招待所,甚至能单点一盘油亮的红烧肉。
作家好啊,语文得学!
当然,拿稿费不是请客吃饭。
他立下两个月內赚到稿费军令状,压力不小。
不提创作上的困难,就从成稿开始,就要经歷掛號邮寄、责编初审、主编覆审。
就算稿子被看中,也可能要反覆重修,重修后再审。
文章没问题了,还要经过编辑加工、排版校对,最后才能確定刊期。
这一来二去,半年时间可能就过去了。
要是投给那些有名气的期刊,排队排到一年后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伍六一將目光锁定在了郑爱民身上,那位《燕京晚报》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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