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看到卫天晓的介绍,纷纷在[今日给个说法]栏目留下评论和弹幕:

“现在法考这么不值钱了吗?刚毕业的大学生也能直接开律所了?”

“看著两人这么年轻,应该是来法庭上出风头的。”

“现在的年轻人,为了流量真是什么都敢干,竟然想到来打官司。”

“楼上的,我倒是看好这两位年轻的律师,俊男美女,看著就养眼!馋~~”

......

相对于洋、林苏婉,检方的方正哲、齐玄两位检察官都已经接近50岁,可以说上诉方律师两人加一起没有检方一人年龄大。

看到被告方有点稚嫩的面庞,方正哲检察官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本来,作为一名颇具正义感的检察官,方正哲认真研究严俊的案件后,也觉得被告人严俊量刑过於严重。

虽然不排除此案是因为基层部门为了息事寧人,採取的雷霆手段,但从法律规定上確实也无可厚非。

方正哲甚至在开庭前隱隱期待上诉方律师具备丰富的经验,找到能够为严俊爭取减刑的理由。

当然,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双方经过充分的法庭辩论,在尊崇法律应有的正义和公平基础上的。

可看到对方两名乳臭未乾的年轻律师,更像是为了博取流量而浪费了当事人宝贵的上诉机会,方检察官不禁凝眉看了一眼搭档。

齐玄检察官看懂了方正哲的眼神,他心中也颇有同感。

“篤篤篤”。

书记员核对信息无误,审判长郑启民敲响了法槌。

审判长郑启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城市第一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对'6.28'青堤阳光小区严俊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上诉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首先由我简要宣读一审判决中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判决结果。”

“被告人严俊,系本市金丘区青堤阳光小区4幢501室居民,於2015年6月28日上午8时13分至8时15分,因严俊不满同单元701居民邱大强在4幢一单元电梯中吸菸行为,两人发生口角。邱大强因情绪激动,突发心臟病,於8时21分在小区物业倒地死亡。”

“一审由金丘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严俊提起公诉,並附带民事赔偿,检方提交了相关视频、笔录和现场勘查等相关证据。”

“按照《刑法》第293条相关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关於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金丘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严俊在电梯中言语刺激邱大强,造成邱大强情绪激动,最终死亡。由於死者邱大强患有冠心病,並於2013年3月进行心臟搭桥手术,一审判决被告人严俊寻衅滋事罪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受害人家属合理费用4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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