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衡天,“我嫌隔应!”

倒不是他薄情寡义,而是这件事情本身就透着古怪,他只想拿钱打发了那个女人,收回婚书,从此与薛玲再无关系。

当他把五万金给薛玲的时候,可以看出薛玲的激动,她对他跪下,“感谢世子高义,救我父亲于困境。”

“薛小姐,你要的我都给你了。我也不想追究薛小姐在镇北王府传流言之事了,你拿了钱就离开吧。婚书,我留下。从此我们的婚事就作废吧,双方自由嫁娶。”

薛玲,“理应如此!不过薛玲还有一个请求。”

“你说。”

“请世子给我一封咱俩的婚约取消的文书,否则我不好再嫁。所有人都知道我薛玲是订过亲的,且夫家是镇北王府,现在是不祥之人,所以世子才会与我解除婚约。

“若是我没有这个文书,怕是将来有缘遇上另一半的时候,人家会因为我没有退婚文书,顾忌我与镇北王世子不清不楚的关系,而不敢娶我。所以希望世子给我一个退婚的文书。”

按说,薛玲这个要求合理,退婚了自然应该有退婚的文书了。

但理由是什么?

薛玲死而复生,不吉?

正如管家说的,如此一来有损镇北王府的声誉。

其实若是一般大族人家遇上了薛玲此等事,自然不可能再娶她为正妻的,但一个妾的名份是跑不了的……

退婚文书也万万不会写。

因为对于世家大族多一个妾不算什么事,退婚就会被人说道,这就是百里衡天的为难之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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