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才很快就钻进厨房开始做饭。

义庄的厨房在后院边上,是一间单独搭出来的小屋子,灶台是用黄泥砌的,烧的是柴火。

文才把公鸡杀了放血,將鸡血收进一个小葫芦里,公鸡血属於纯阳之物对阴邪之物有很强的克制,不能浪费了。

五花肉切成薄片,猪血用清水泡著,又从菜地里拔了几棵菜心,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饭菜端上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三菜一汤,摆了一桌子。

白切鸡切得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鸡皮金黄透亮,鸡肉白嫩,上面撒了一层沙姜酱料。

炒肉片是五花肉配著青椒一起炒的,油亮亮的,酱香味飘了一屋子。

清炒菜心碧绿碧绿的,看著就有食慾。

汤是肉末猪血汤,猪血切成小方块,浮在清澈的汤麵上,撒了葱花和胡椒粉,鲜得很。

主食则是猪血粥。

文才的手艺不错,猪血肉沫汤做的很鲜,其他菜林意虽然没吃,但看色香也能想像得到,味道必定不错。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做饭可能是他唯一的优点了。

“文才的白切鸡做的不错,阿意你可以尝尝。”

九叔见林意一直在喝猪血汤,便夹了一块白切鸡给他。

林意心里一咯噔,他可是知道殭尸只能吸血或者吃猪血汤、猪血粥之类血製品,不然就会拉肚子的。

从被將臣咬到现在,他还没吃过除了血之外的其他东西呢。

但现在九叔已经夹到他碗里了,他不吃岂不是不给九叔面子?

“罢了!大不了等下拉出去。”

林意硬著头皮夹起鸡块送进嘴里。

味道不错!

肌肉紧致鲜嫩,配合著沙姜酱,很是相得益彰,比一些饭馆里做得都好。

虽然他变成了殭尸,但却依然没失去人类的味觉。

奇怪的是,他將鸡肉咽下去以后,肚子竟然没有丝毫不適,跟他变成殭尸前没什么区別。

“文才的白切鸡做得很不错。”林意朝文才竖了个大拇指。

文才的嘴都咧到耳朵根了,褶子笑得堆了一脸。

做饭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本事,也是他唯一不会被九叔骂的领域。

能得到一个从省城来的阔佬的夸讚,他感觉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九叔夹了一筷子青菜,看了文才一眼,难得没有损他。

文才做饭確实有两下子,这小子虽然学道术笨得要命,但进厨房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刀工火候调味,样样都拿得出手。

九叔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捡了个厨子而不是道士。

秋生倒是吃得很安静,时不时抬头看林意一眼。

他注意到林意一直在喝猪血汤和猪血粥,別的菜吃得很少。

九叔夹给他的那块白切鸡也只吃了一块就没再动了。

秋生心想大概是省城来的人吃不惯乡下口味,也没往心里去。

文才就不一样了,他吃得狼吞虎咽的,筷子在盘子和嘴之间来回飞,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的,活像一只正在储粮的仓鼠。

九叔在旁边看著,脸越来越黑,太阳穴上的青筋一鼓一鼓的。要不是林意在场,他早拍桌子骂人了。

但文才根本不在意。

他太了解他师父了——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九叔顶多瞪他几眼,不会真动手。

等客人走了,大不了挨一顿骂,又不少一块肉。

所以他照样埋头猛吃,吃得满嘴流油。

林意看著这一幕,忍不住想笑。

九叔这一家子,虽然过得清苦,但烟火气十足,也是一种难得的温馨。

鸡肉下肚后林意虽没感到不舒服,但却也不敢多吃,怕成为喷射战士,他草草喝了小半碗猪血粥,就说吃饱了。

吃完饭,林意走到院子里,靠著那口大黑棺材站著,一边晒太阳一边暗暗等著。

他在等拉肚子。

原剧里况天佑和况復生都是不能吃人类食物的,一吃就肚子疼拉稀,只有吸人血或者喝猪血才不会有事。

他等了快半小时辰。

肚子里什么动静都没有。

林意皱了皱眉,闭眼內视了一下胃部——

鸡肉和猪血已经完全消化乾净了,胃里空空如也,连渣都不剩。

消化速度比他当人的时候还快,而且没有任何不適感。

这可不对劲。

林意靠在棺材上,脑子里开始转。他看过僵约的解说片段,里面明確演过况天佑和况復生吃人类食物拉肚子的情节。

吃人类食物是红眼殭尸的特权,绿眼二代殭尸按理说是没有这个待遇的。

虽然他也觉得这个设定很扯——堂堂半神之躯,居然会败给普通饭菜?

但电视剧就是这么演的,他也没办法。

可现在的事实摆在眼前。他吃了一块鸡肉,不但没拉肚子,消化得比当人的时候还利索。

再加上昨天晚上吸血之后莫名其妙获得的那些记忆和技能……

况国华有这个能力吗?

没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科幻灵异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