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他给了!我看见了!”

是小时候的宋雅。

比他矮半个头,扎两个羊角辫,穿著一条碎花裙子,胳膊上挎著一个塑料篮子,里面装著几根葱和一瓶酱油。

胖老板低头看了她一眼。

“你看见了?你看见个屁,小屁孩一边去。”

宋雅站在那儿没动,咬著嘴唇,翻了半天兜,掏出两块钱,摞在柜檯上。

“那,这是他的钱,我替他给。”

胖老板扫了一眼,哼了一声,拨拉进抽屉里,转身回了柜檯后面。

“行了,滚吧。”

宋雅拉著林帆的手就往外走,走得很快,碎花裙子的下摆甩来甩去,小塑料篮子在胳膊上咣当响。

林帆甩开她。

“我付了钱的。”

“我知道你付了呀。”宋雅仰头看他,脸上没有一点被甩开的委屈,反而笑嘻嘻的。

“那你为什么替我给?”

“因为他是大人呀。”宋雅歪著脑袋,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特別认真。“他那么高那么壮,你跟他爭,你能爭过吗?他要是打你怎么办?”

“我不怕他打。”

“不是怕不怕的问题。”宋雅拍了拍手上的土,“你打不过他,到头来盐被抢走,人还挨一顿揍,两块钱没了,还多挨一顿打,亏两次。”

她掰著手指头给他算。

“我替你给了,两块钱就两块钱嘛,多花了点钱,但是盐拿到了,人也没挨打,只亏一次。”

林帆看著她,不说话。

“我妈说了,吃亏是福。”宋雅把篮子换了只手挎著,朝他笑了一下。

那种笑很乾净,十岁小女孩特有的、没被任何东西污染过的那种。

“你不懂。”林帆说。

“我懂的呀。”

“你不懂。”他说完转身走了,手里攥著那袋盐。

他没回头看宋雅有没有追上来。

吃亏是福。

这四个字在他脑子里转了十四年。

十岁的时候他不信,十五岁不信,二十岁不信。

到了二十四岁,被一艘破游轮拉到这个鬼地方,饿过、杀过、从悬崖上推过人,他依然不信。

吃亏不是福,吃亏就是吃亏。

被人坑了一块五不反抗,对方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下次坑你三块。

但宋雅信。

她信了二十多年年,信到在公司里被同事排挤也不爭,信到在这座岛上差点被人打死、差点被人分食,她的第一反应依然是求情而不是报復。

蠢吗?蠢。

但有一点她说对了。

她付那两块钱的时候,確实没让他挨打。

那天回去以后,他把盐倒进锅里,白水煮白菜第一次有了咸味。

他嚼著白菜帮子,想了很久。

因为那是他童年里为数不多的光。

海浪又拍上来一次,衝到了林帆脚边。

他从礁石上站起来,嘴角有了一点弧度。

但转瞬即逝。

然后他的脸沉下去了。

陈建,踹宋雅胸口三脚,踢肚子一脚,拽头髮摔在礁石上。

宋雅身上到现在还有伤疤。

陈建说是王嵐指使的。

可能是真的。

但踹人的那只脚,长在陈建腿上。

所以这笔帐得替宋雅討回来。

他替宋雅討的帐,不是一刀捅死陈建那么简单。

一刀捅死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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