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一纸证明规规整整的叠好放在胸前的口袋里。

笑得特別正常、特別乖,就是那种普通小伙子娶到了心爱的姑娘,开心到有点傻的笑容,半点看不出来这人有病。

两人领完证还去拍了照片,就是照片得等几天才能取。

然后他们又去了国营饭店,说实话,味道的確不错,大概是因为原材料味道好。

从国营饭店出来两个人又去了供销社。

沈佑拿出一副要给供销社搬家里的架势,被江让让及时的阻止。

江让让看他直奔布料,皱眉拦住:“別乱买,的確良料子硬邦邦的其实穿著不舒服,而且我也不会做衣服啊,不要买了。”

她衣服的確不多,因为她都是在空间里挑的净版的,她也相不中如今的款式啊。

结果沈佑温柔的说:“我会做。”

江让让:???

真全能啊这人。

就算他会做,她也不想要不喜欢的料子,她就偏爱软乎乎的。

沈佑超级听话,想著媳妇儿的衣服料子的確很软和,然后默默扯了一大块米白色灯芯绒。

“我用这块布给你做裙子。”

江让让一看米白色灯芯绒,这个可以。

而这个时代流行的收音机,缝纫机,手錶还有自行车,他们只买了自行车。

沈佑出来带了不少钱票,就怕不够给媳妇儿花,自行车直接就买了。

沈佑驮著江让让,骑著新自行车回村,然后所有人都用眼神欻欻他俩,回头率百分百。

结果没两天,村里开始流言满天飞。关於沈佑的,说沈佑这小子现在软饭吃得真香。

不用住鬼屋了,住上了媳妇儿的房,还骑上了的自行车,还有那每天不重样的新衣服,指定都是有钱的媳妇给置办的。

系统把村民们的猜测转述给江让让的时候,她直接笑出了眼泪。

俩人领了证就算结婚了,也懒得办酒席,本来他俩在村里就也没什么朋友,没必要折腾。

不过他俩特意进城了一趟,请了沈佑那帮跟著他混的兄弟吃饭。

一群大小伙子个个都服沈佑,跟著沈佑过上了好日子。看见老大娶到漂亮的嫂子那是真开心,一个个起鬨,给沈佑脸都喝红了。

终於散场,也没必要赶回村了,俩人乾脆就在城里住了一晚。

江让让洗澡的时候,沈佑进来了,还哪里有摇摇晃晃喝多了的样子?

他不光没喝多,两人还面对面坐著,忽高忽低的……

第二天清晨,沈佑美滋滋的勾著嘴角骑著自行车回村,后座上坐著媳妇儿。

而这个年代最公平的一点就是:不管你有没有钱,秋收统统下地干活,谁都別想偷懒。

农忙季正式到来。

江让让是实打实的小废物,手嫩的能掐出水,她能干啥?

沈佑原本还想让她装病逃避劳动呢,他没什么社会主义责任感,他只知道他的宝贝媳妇不能累到。

江让让这人就非常有原则了,她可以废,可以少做贡献,但是绝不逃避。

而大队长看见她就想嘆气,给她安排了小孩岗。

那就是坐在晒穀场边,拿个破盆子敲一敲,赶走偷吃粮食的小鸟。

反观沈佑,还是个技术工人呢。他年纪轻轻的,竟然会扬场这种技术活!

动作利落,手法贼熟练,比好多老农户乾的都利索。

每天两人下工回家洗漱完,小屋炕一烧,暖乎乎的,俩人在床上抱著睡觉。

而白天累一天的情况下,沈佑也得折腾两次才消停,一天不带閒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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