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昭扶著沈囡囡的手还搭在她腰侧,可指尖却像忽然失了力,又像怕自己一用力,眼前这一切就会碎。

他站在那儿,连呼吸都停了。

耳边的风、院里的桂花香、沈润还在跳脚的骂声,全部隔了一层厚厚的水,模模糊糊的。

只有她说的那三个字,清清楚楚,一遍一遍在他脑子里回放——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他们早就不止一次確认过彼此的心意,

可这一刻不一样,

经歷了假死、抢亲这般事情,他那般惨烈地出现在她面前,

他这几天是真慌了,

从黑风谷爬出来那天,他浑身是血,骨头断了两根,第一句话问的是“京城有消息吗”,

莫白那时脸色很难看,支支吾吾不敢说,

萧云昭只看他一眼,便知道出事了,

后来莫白跪在地上,说沈小姐与三皇子定了亲,

他一拳砸在石壁上,指骨裂了,血顺著石缝往下淌。

他一路不眠不休地赶回来,吃不下饭,喝不下水,靠著那件她的小衣撑著,闻一下,就又能撑一百里路。

他是萧云昭,是昭亲王,其中的关窍他怎么可能想不明白,

可人真到了绝境里,理智这种东西並没有那么稳,尤其那个人是她。

他以前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爱一个人。

是沈囡囡教会了他。

从一颗糖开始,

从一声“阿朝”开始,

从她一遍遍跟他说“好好活著”开始。

他学了那么久,学得跌跌撞撞,可还没来得及学会如何不害怕失去。

黑暗里爬出来的人,尝过一口甜,哪还捨得松嘴。

他以为他回来晚了,以为她不要他了,以为他把这辈子唯一的念想弄丟了。

所以当他看见她穿著大红嫁衣站在萧云珩身边的时候,脑子里那根弦就断了。

他不想听解释。

不想听局势。

他撕她的衣服,咬她的唇,用最疯的方式確认她还活著、还是他的。

他怕那些温声软语的解释,怕她跟他讲道理,怕她说“阿朝你冷静点我们慢慢说”——他不想冷静,他只想把她揉进骨头里,谁都抢不走。

可她刚才说“我喜欢他”……

眼底那点阴戾、疯劲、杀意,全都被这一句话砸得溃不成军。

他像是不敢信。

又像是怕自己听错了,从前全天下都骂他,咒他,盼他死。

只有她说,希望他活著。

如今,她又当著自己夫兄的面,说喜欢他……

沈囡囡说完也愣了一下,

私下里,二人耳鬢廝磨,说了再多的情话也是只有他们二人,反正……再亲密之事,前世今生,做了不知道多少次,

可那句“我喜欢他”出口的一瞬间,连她自己都被烫了一下,

太直白了,

也太不……沈囡囡了,

她从前多会嘴硬啊,就算喜欢,也要绕八百个弯,说什么“看你表现”“不是不许你靠近”“我只是怕你死了没人收尸”。

沈囡囡耳根慢慢红起来,髮髻还是歪的,唇瓣还带著红,

可是,她確实是喜欢他啊,喜欢得不得了。

沈润看著沈囡囡,想训她,又捨不得,想骂萧云昭,又怕嚇到自家妹妹,

父亲常年征战,母亲也时常隨军,这个妹妹,更多的时候是他带大的,

吃糖要最甜的,衣裳要最软的,髮簪要最漂亮的。

摔一跤要哭。

被人说一句也要哭。

可只要他回头瞪那些人,她又会立刻从他身后探出头,凶巴巴补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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