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13日,周六,上午。

金雀夜场办公室。

李晋推门进去的时候,靚坤正对著帐本皱眉。

“哥。”

“嗯?”

“我有女朋友了。”

靚坤的笔停在半空。

他抬起头,盯著李晋看了足足五秒。

“你说什么?!”

“港大中文系的。叫何敏。前天的事。”

靚坤放下笔,往椅背上一靠。

“认真的?”

“认真的。想带她回家给阿妈看看。”

靚坤沉默了一会儿,脸上没有平时的嬉笑。

“阿晋。我是洪兴的堂主。你是洪兴堂主的弟弟。她不在乎?”

“她知道。”

“知道还答应?!”

“知道还答应。”

靚坤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著李晋。

“她家里人也不在乎?她爸是运输署的公务员——你猜人家查不查你?”

“她爸已经查了。让她跟我分手。”

靚坤猛地转过身。

“那你还——”

“她没分。”

李晋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动作很慢,像在自家客厅。

“哥,你听过罗斯福吗?”

靚坤愣了一下。

“谁?”

“富兰克林·罗斯福。美国人叫他小罗斯福。二战时跟邱吉尔一起吃饭那个。”

“美国总统?跟我有什么关係!”

“小罗斯福当总统之前,给洪门做过白纸扇。”

靚坤的眼睛瞪大了。

“美国总统——给洪门当白纸扇?!”

“对。正儿八经的法律顾问,干了十年。”

李晋端起茶杯,吹了吹茶叶。

“洪门的规矩你知道——反清復明。在美国鬼佬眼里,洪门就是华人黑社会,是一群拖著辫子的清朝遗民搞的非法组织。但小罗斯福给他们当了十年法律顾问,后来当了总统。美国人追究过吗?没有。”

“为什么?”

“因为洪门嘴上喊反清復明,实际上就是华侨抱团取暖收保护费。他们只反大清,不反美国。鬼佬分得清。”

靚坤慢慢坐下来,点了一根烟。

“关键是——小罗斯福是怎么当上这个白纸扇的?”

“刚拿到律师执照那一年,他接了一单刑事辩护。当事人叫司徒美堂,安良堂的龙头。”

李晋放下茶杯。

“司徒美堂被美国警方抓了,罪名是组织黑社会。洪门兄弟四处筹钱,凑出来的律师费只够请一个刚出道的年轻律师。就是这个刚出道的律师,硬生生把司徒美堂从牢里捞了出来。”

“怎么捞的?!”

“证明安良堂不是黑社会,是侨民互助组织。白纸黑字,条条框框,全写在法律文书里。后来司徒美堂请他做安良堂的法律顾问,一做就是十年。再后来——这个人当了美国总统。”

靚坤的烟夹在手指间,忘了抽,菸灰掉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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