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捕捉到了远处的声音。很轻,很微弱,混在北风里,普通人根本听不到。但他的听觉被药丸强化过,每一个细微的声响都清楚得像贴著耳朵说话。

脚步声。不止一个人的脚步,急促,有力,踩在雪地上嘎吱嘎吱响。

对话声。

“枪声是从那边传来的。”

“虎啸也是那个方向。”

“快走,別让人抢了先。”

拉枪栓的金属碰撞声,咔嗒一声。不是猎枪,是半自动步枪。

徐磊的脸色变了。他从脚步声判断出对方至少有四五个人。从对话內容判断,这伙人是偷猎的,一直在这片林子里活动,听到了刚才的枪声和虎啸,正朝乱石岗赶来。

从脚步声的距离判断,最多二十分钟就能到。

他低头看了看地上那头价值千金的巨虎尸体,又抬头看了看声音传来的方向。偷猎团伙,有半自动步枪,四五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撞见自己一个人带著一头死虎,会怎么做?

答案不用想都知道。

杀人,夺虎。

在这种地方杀个人,往山沟里一扔,明年开春都找不到尸骨。

徐磊攥紧了猎刀,目光扫过乱石岗的地形,脑子里飞速盘算著退路。

脚步声越来越近。

徐磊蹲在巨虎尸体旁边,闭上眼睛听了三秒。

七个人。

脚步声轻重不一,但每一步都沉甸甸的。

练家子。

不是之前许三奎手底下那种穿制服混饭吃的货色。

金属碰撞声再次传来。

枪栓拉推,弹簧復位的脆响。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他前世在靶场摸过无数次,一听就听出来了。

猎枪打一枪要退壳装弹,五六式扣一下扳机就是一颗子弹。

弹仓里十发,七个人里至少三把。

他现在身上有伤。

后背被虎尾抽过的地方还在渗血。

胸口被虎爪拍过的地方每呼吸一下都扯著疼。

跑不快,硬拼就是送死。

他睁开眼,目光落在巨虎身上。

既然带不走全部,那就取其精华。

虎皮是整头虎最值钱的部分,必须完整剥下来。

虎胆是顶级药材,虎骨治风湿,虎鞭有价无市。

至於剩下的几百斤虎肉和虎骨架子,他只能留给这群王八蛋。

但光凭这几百斤肉,还不够让他们放弃追击。

得让他们先疼,疼到没心思追。

徐磊蹲下身,猎刀从虎喉切入。

刀尖刺破皮毛,穿过脂肪层,精准地停在筋膜上方半寸。

他手腕一沉,刀锋沿著虎腹中线一路划到尾根。

皮肉分离,切口平直如尺,一丝肌肉纤维都没有伤到。

前世赶山博主的手艺在这一刻全部甦醒。

他在长白山拍了七八年视频,剥过的野猪不下百头。

狍子、鹿、野兔更是不计其数。

每一条筋膜的走向,每一块肌肉的纹理,他都烂熟於心。

猎刀在虎皮和肌肉之间游走,刀刃贴著筋膜滑动,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皮子剥开之后,底下的肌肉还在微微跳动。

肉膜上沾著一层薄薄的透明筋膜,完好无损。

这种手法叫活剥皮。

皮子剥下来之后不用二次处理,直接就能拿去卖。

肉膜上有三处极细的刀尖划痕,那是完美品的证明。

他边剥皮边伸手掏进虎胸。

五指扣住一块还在微微发烫的虎心肉,用力一拧扯了下来。

扔给旁边守著的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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