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四种授权
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前海法院第五审判庭。
法庭外聚了將近一百名记者。四千二百万的索赔数字在行业媒体里已经发酵了10天。有记者今天凌晨五点半就来到了法院门口占位。
苏辰九点零八分进的庭。他和方旭、吴崢三人同行。原告席那边,夏康昊带著昊泰的首席法务和两名外聘律师已经就座。差別的是——陆维民也在。天鹰科技的ceo坐在原告席的最边上,表情不算轻鬆。
审判长开庭后按流程让原告和被告陈述。原告的陈述由昊泰的首席法务完成,三十分钟的盘点没说什么新的东西。
轮到被告的时候,方旭站了起来。
“审判长,在正式陈述应诉理由之前,我方有一份补充材料需要提交庭上。“
审判长点了点头。方旭把一份密封的文件袋递给了书记员。书记员拆封、核查、递给审判长。审判长打开。
审判长看了两分钟。他的表情没有变,但他將文件递给了右边的审判员。右边的审判员看完递给了左边的审判员。
原告席那边的气氛开始变得不大对。夏康昊向左边的首席法务低声问了一句话。首席法务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被告递了什么进去。
审判长抬起头。
“本庭將对被告方新提交的材料做简要宣读。被告一方於2019年10月16日午夜与联创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內容包含三项——第一,鸿远智能为联创集团工业级无人机產品独家供应飞控模组三年。第二,鸿远智能授予联创集团早期植保级sdk商业推广层的非独家授权。第三,两方联合採购传感器器件,约定第一年联合採购量不低於鸿远单独採购量的四倍。“
旁听席的记者开始窃窃私语。
审判长敲了下代表权威的木槌。停顿一下。庞大的法庭安静下来。
“这份《战略合作备忘录》对本案有两项直接影响。第一项——原告方主张的《鸿远智能以不正当手段违反市场公平竞爭、因而导致天鹰科技技术困局》的指控,在sdk已向第三方大型集团商业授权的事实下不成立。sdk的商业授权渠道被证明是开放的,不存在鸿远对天鹰的定向排散性限制。“
审判长顿了一下。
“第二项——原告方主张吴崢在鸿远智能使用了来自天鹰的商业秘密。本庭认为这一项诉讼控点不成立。原因是鸿远智能的飞控代码库时间线可公开追溯,联创集团同意向法庭提供第三方技术审计——这进一步证明鸿远的飞控资產具有独立源產性。“
法庭里的窃窃私语变成了一阵小声的譁然。
“本庭宣布——原告方的两项指控均不成立。建议原告方撤诉。“
夏康昊的手指在桌上敲了三下。那不再是习惯性的轻敲——是紧敲。
他顿了两秒。然后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申请撤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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