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教拳。”

程飞燕见到李信迟疑,捂住嘴巴轻咳一声说道。

“嗯?”

程元华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家女儿,这戏还没开始唱就拆台。

有心想斥责两句,又有些捨不得骂。只得嘆了一口气,转过身来看著李信,“信儿,原本我以为你是个老成的,却没想到,竟然轻身涉险,干出了这等大事来。

倒是显得为师有些看走了眼……

没看出来,我这新收的徒弟,原来是个大英雄大豪杰,最是见不得人间疾苦。”

“师父。”

李信没有辨解。

听话听音,他是听出来了,师父其实並不是在责怪自己。

而是在担心自己。

话里的带著些许的冷嘲热讽,是想让自己不要小看了天下人。

程元华轻轻踱了两步,才继续说道:“庆字號丰字號这些毒瘤,扎根於南城市井底层,坏事做绝。但凡有点本事的,没有谁不想除之而后快。”

“难道是背后……”

李信话刚出口,就被打断话头。

“你既然猜到,就应该明白,庆字號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要这个世道依旧如此,有些人永远也杀不光,斩不绝。”

“师父,您这话我就不太认同了。庄稼地里杂草疯长,因为除了杂草还会长,那就这么眼睁睁看著不管?”

李信笑吟吟道:“杂草在那里,影响到庄稼,徒儿我天生看不惯,那就除草。

再长怎么办,再除……只要镰刀够利。这草,他长不起来。”

“好。”

程飞燕在旁听得脸颊胀红,大声喝彩。

转头见到程元华的目光,脑袋微微一缩,悻悻的站到一旁,不吭声了。

“你这孩子,杀心可真重。那我问你,如果这杂草也是人种的呢?”

“那人就该死,竟然种这些害人的杂草,那还是人吗?既然不是人,就只能是尸体。”

李信语意鏗鏘,停都没停,就像拂去衣衫上的尘灰一样隨意。

“如果,庄稼地的主人都不在乎,还嫌你多管閒事呢?”

程元华又问。

看起来就像个槓精。

实际上,眉间嘴角已经多了几分苦意。

李信摇头:“那还种什么庄稼?这种人就不是个种地的料。不如抢了他的地,换个人来种,岂不是好。”

这一次,程元华沉默良久,抬起头深深的看了李信一眼,才缓缓道:“你的武艺还差了点,速度够快,攻击力却略显不足。

现如今,只能凭藉洋枪护身,但洋枪这东西,你能用,別人也能用,却是不足为凭。”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敌进我退,敌退我追。”

“还不够,以你的行事作风,刚极易折,迟早会遇到自己惹不起的大敌,出枪。”

程元华陡然站直身体,身上衣裳无风自动。

“师父,真打?”

“你以为伤得了我?”

程元华昂首看天。

“我真开枪了啊。”李信再次確认。

“开吧,让你看看真正的高手是怎么躲子弹的。”

两人隔著七步远,李信缓缓举起手中左轮手枪。

注意力集中,看向师父的左肩。

然后,就发现那里似乎风动,又像衣动,有一个无形漩涡匯聚。

目光再落向师父的右手,就看到他手背上根根汗毛竖起。

皮肤在那一刻,有若心臟般跳动。

“多少有些不科学了。”

李信这样想著。

比起自己【虚空照影】能清晰看到身周所有动静,还要显得神奇。

师父都不用看,能自发感应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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