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掌握的消息,旅馆叫『马与马靴』,在主街东头,靠近公路。两层,砖木结构。嫌疑人四个,住在二楼,205和206,两个房间挨著。”
办公桌前,哈里斯开始认真介绍案件信息。
“另外,上午我们接到报案后,就有探员开始负责监视他们动静。今天下午,他们有人去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又去镇上老约翰那家店买了八根麵包,一瓶果酱。现在他们应该都在旅馆房间里。”
“对了,这是他们的照片,不过时间紧,我的探员只拍到了三个人。”
哈里斯把三张黑白照片推过来。照片拍得不算清晰,镜头拉得太远,但能看出一些细节。
第一张照片,拍摄角度选在了侧面。上面的男人走在路上,目標地似乎是不远处的电话亭。
罗秋发现,对方走路时头总是压得很低,同时肩膀看著也並不水平。上身穿著夹克,戴著的帽子是深色扁平帽。这种特徵,像是一位码头的工人所有,肩膀高低不平正是长期使用一侧肩膀搬运重物的体现。
不过,这张照片拍摄的面部细节並不明显,只是大概能看出对方有鬍子,皮肤顏色略深,应该有三十多岁。
而翻开第二张和第三张照片,上面两个男人特徵就更明显了。
短夹克、光头、脖子粗壮、络腮鬍,典型的重体力劳动者形象,甚至还可能有监狱服刑的经歷。
在联邦,这些硬汉因为生计所迫选择干一票的,大有人在。
当然,罗秋並不会因为这些特徵便断定对方实施了绑架。
“他们开的车子有照片吗?”
“有,这里。”
哈里斯听到要求,连忙找出了两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辆破旧的,接近报废的老爷车,市场价在五百朗克左右。
不过,在看到这两辆车后,罗秋却皱起了眉头。
这两辆车的后备箱不大。
眾所周知,对於绑匪而言,车子后备箱大小算是硬性要求。罗秋以往接触的绑架案,劫匪使用的车子也多是后备箱大的,是那种挤一挤能塞入两个人的大小。
而这两辆车,后备箱塞进去一个一百五十斤左右的普通人就已经是极限。
当然,这或许是因为对方业务不熟吧。
“哈里斯探长,你凭什么判断对方有四个人?”罗秋接著问。
“呃,是旅店的登记。今天中午我问过旅店老板,他说前天晚上那两辆车停下后,车上下来四个人登记住店。”
“嗯?你確定老板是这样说的?车上下来四个人,要是车內当时有人质,不可能没有人看著的。那么,要是这些人真的实施绑架,就不可能只是四个人了,至少五人。加上被绑架的人质,就是最少六个人。”
“另外,人质现在在哪里?大概率不在车上,那就是说他们还將人质转移到旅馆里了。虽然有可能是深夜转移,但旅馆只是土木结构,隔音很差,店主听不到动静?”
“听到了,说是……搬运行李。”
被问起细节,哈里斯有些接不上话了,只是吶吶回应。
罗秋见此,对於人数方面也不再追问。
小镇上的探长,应对一般情况经验丰富,应对这种大案子,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很正常。
罗秋倒是要庆幸,哈里斯这样调查,居然没有惊动那批绑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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