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件事本身的影响和深远的影响非常严重。

律法存在的意义,是让作恶之人知道作恶要付出的代价。

连贿赂叛军都只是流放,天下官员会怎么想?

他们会觉得自己只是贪赃枉法,再怎么算也不会比晁仲约所犯之事严重,即便最后事发,处罚也不可能比他重。

如此一来,他们將更加没有底线,更加肆无忌惮。

当律法失去了震慑性,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这还只是这件事的本身,范大相公的阻止,比这件事本身还要严重。

太祖皇帝是有不杀言事之官的祖训,但言事之官指的是那些进諫的官员。

留这条祖训的目的,是防止后代子孙,因为忠言逆耳,而杀进諫的官员,导致朝中忠正之臣,不敢言事。

事实上歷朝歷代都有不杀言官的规矩,目的也都是如此。

范大相公阻止官家杀晁仲约时,却偷换了太祖祖训的概念。

他说的是自祖宗以来,未尝轻杀士大夫。

当官家妥协退让时,不杀士大夫就已经成为了祖训。

將来后面皇帝要杀文官时,百官就能更加理直气壮的拿祖训来说事。

届时即便后面的皇帝提出太祖的祖训是不杀言事之官,他们也能拿这次的事情为例。

而那时候,当今官家的话也是祖训了。

虽然官家没有留下类似的话,却默许了当时官员的话,进行了妥协退让。

后世帝王除非非常有魄力,且对朝堂的掌控力度非常高,否则只能退让妥协。

周安不相信范大相公想不到这些,可他还是这么做了。

这种人也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件事確实是范大相公抹不去的污点!”

卢望苦笑道:“可范大相公当时那么做,也是迫不得已。”

周安闻言不置可否,无论有任何理由,也不能做出这种后患无穷的事。

后面的清朝丧权辱国时,不也是迫不得已么?

当时是真的打不过,不割地赔款,后果只会更严重。

但第一次割地赔款后,就该奋发图强,收復失地。

但凡真这么做了,哪怕最后没成,后世也不会那么多人骂。

因为努力过。

可实际上呢?

清朝好像掌握了面对列强的密码,打不过割地赔款就是了,反正天下那么大。

勾践臥薪尝胆,韩信忍受胯下之辱,李世民还有渭水之盟呢。

世人能够理解一时的忍耐,但忍耐过后要能洗刷那份耻辱。

忍耐过后,是无限的忍耐,这也算迫不得已?

范大相公因何迫不得已,周安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因为范大相公挖的坑没有填上,周安也没看到他有任何填坑的举措。

卢望嘆了口气,道:“当初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新法正遭受著不小的阻力。

就连许多支持变法的人都產生了动摇,一旦人心散了,新法就彻底失败了!

范大相公为了让他们安心,才迫不得已这么做的!”

周安思索片刻,便明白了范大相公当时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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