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的话语十分委婉,但却也阐述了秦国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对於秦国来说,这的確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秦国的法律算是严苛的么?

如果依照当时的律法来说,事实上並不能够完全算是严苛的,因为许多事情的处罚標准其实並不算严重,尤其是许多第一次触犯的事情。

亦或者是因意外而必须面对的事情。

比如那个响彻在大泽乡之上的雷霆声音,陈胜和吴广宣称自己等人因为大雨延误了戍守边疆的日期,所以一定会被处死,因而带著眾多徭役掀起了撼动大秦的第一道雷霆。

可事实上是什么呢?

现代出土的睡虎地秦简《徭律》中,有关於延误戍守日期之罪的律文原文。

“御中发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兴。”

什么意思呢?

即:朝廷徵发徭役,逃避者罚两副甲冑。迟到3-5日口头警告;6-10日罚一盾;超10日罚一副甲冑。若遇大雨,免除本次徵发。

而里耶秦简中更是有关於迁陵县戍卒失期的相关案例记载。

“廿七年八月庚戌,贰春乡戍卒盈、宜、哀、琐失期。狱史堪劾:各貲一甲。”

即四个人被各自罚一副甲冑。

与之相关的案例不只是上述的迁陵县一例,还有岳麓秦简司法案例等。

诸多出土文物上面的文字各自呼应,证实了当年大泽乡上的雷霆,不过是两个贪婪之人愤怒而又丑陋的吼叫。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的问题。

关键的问题是.....那些贫穷的黔首们、戍卒们,为什么会相信这一点呢?或者说在当时没有怀疑这一点呢?

因为秦的律法在某种意义上真的十分严苛。

那是这些黔首们亲身能够体会到的一些律法。

如睡虎地秦简中记载“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父子兄弟同室居者,訾一盾。”,即父子兄弟同居一室者,罚近乎四百钱。

而且不只是罚钱这么简单,如记载中“郑不实户,二男同居,罚盾,徙兄陇西”。

即罚钱的同时將二人中的兄长流放到陇西。

又如在日常生活中,秦律对言论也有一些高压规定。

岳麓秦简中记载:“黔首有妄言、非上者,黥为城旦舂。偶语诗书者,弃市。”

最低的刑罚是刺字罚苦役,谈论《诗》《书》者死刑曝尸。

如穿著衣服的相关刑罚,即岳麓秦简中记载的:“戍者髮长过耳,貲一甲;衣毋章者,笞五十。”

以及最为严重的连坐条律。

睡虎地秦简中记载的:“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这些律法实在是过於严苛,尤其是这些律法中许多都是针对黔首、以及底层人的。

所以说秦律有些时候的確是过於严苛了。

当然,这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秦帝国的制度以法家思想为根本治国策略。

法家思想便是將黔首民眾当成治国的工具,黔首不过是螻蚁草芥。

或者说他们甚至不如螻蚁草芥,因为螻蚁草芥在法家人的眼睛中还是有“生命”和思想的。

而法家將黔首当做“死物”“器具”一般去使用。

扶苏此次劝说嬴政的,便是关於黔首们生活的一些秦律。

他的声音中带著些许悵然,目光中带著些许的不平,这是许多年来,他第一次露出这样子的表情。

“父亲,您觉著秦律当中的某些法条当真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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