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左右,音响中传出『规则宣读完毕』6个字。

“全体起立,有请合议庭。”

伴隨著座椅摩擦的声音响起,一片人头黑压压。

审判席左侧位置的小门处,两男一女,三个穿著法袍的法官走了进来。

“请坐.....”

待眾人落座,书记员起身报告了一下,表示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完成。

“啪....”

法槌一敲,正式开始。

“魔都市嘉定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法警,传被告人程舟、傅良庆、阮亦雄、熊彪.....章凯风、杜勇军,到庭。”

主审法官的指令一出,金胜这边位置的侧门被打开,一个法警领著一个被告人走了出来。

前面几个被剃了光头,脸上表情还拽拽的。

带头大哥?

破罐子破摔?

排在第5位,是一个30多岁的男人.....戴著眼镜、脸色平静无比。

军师?

中间有5、6个身材健壮的。

骨干?

直到最后,金胜才看到了杜勇军。

这老油条一点都没怕,进门后一双眼睛更是四处乱瞟。

底气不是一般的足。

那走在他前面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是章凯风嘍!

很快....这帮人分成前后两排,坐在了正对审判席的专用位置上。

“本案是由嘉定区检察署提起公诉,本院依法受理,公开审理的『製造、贩卖、运输d品』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文阳明,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

“康佑和、袁琴担任合议庭成员。”

“苏娟担任书记员、杜龙担任庭审助理。”

“下面进行身份核实,以及权利义务告知。”

“被告人程舟,你是否还用过其他名字?”

听到主审法官的询问,坐在第一位的光头开口回道:“没有。”

“起诉状副本有没有收到?”

“收到。”

“上面的户籍信息內容,是否与你的实际情况一致?”

“一致....”

“本院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有没有收到?”

“收到。”

“什么时间收到的?”

“12月13號的下午。”

这个光头很明显被做过了庭前辅导,回答的很流畅。

第一个结束,主审法官继续往下。

“被告人傅良庆,你是否还用过其它名字?”

“........”

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所有人的基础信息才被核实完。

这个主审法官问的相当细致。

其中有些人留过不少案底,也都一一进行了核实。

包括杜勇军这个老油条。

对於章凯风,金胜倒是特別注意了一下。

他也是个老油条。

17年那会儿就因为过失致人重伤,进去待过4年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申请迴避的权利。”

“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係,可以申请上述人员进行迴避。”

“27名被告人、以及相应辩护人,听清楚了没有?是否需要申请迴避?”

“........”

金胜也跟著一起,喊了句『清楚、不需要』。

没办法,这是程序。

主审法官听完后接著继续说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还享有自我辩护、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鑑定的权利。”

“都听清楚没有?”

眾人分別回了一句『清楚』。

估计是由於公开审理、网络直播,法官弄的格外正式。

“好,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听到指令,夏舒立即站了起来。

根据《检察署公诉工作操作规程》第200条明確规定:在法官指令宣读起诉书时,公诉人应当起立?。

但在实务中,很多公诉人都会直接坐著读。

主要法官不开口,谁敢瞎逼逼。

被告人还是辩护人。

不想混了。

“嘉定区检察署,刑2024......”

“被告人程舟,男,1983年6月12號出生,公民身份证號码.....”

“因涉嫌製造、贩卖d品罪,於2024年7月12號被嘉定区治安局刑事拘留,8月15號,被我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傅良庆,男,1988年6月7號出生,公民身份证號码.....”

“.........”

这就是多名被告人一起开庭的无奈,都还没进入『正题』,一个上午过去了。

有时候稍微掰扯两句,一天又没了。

一个小时过后,起诉书宣读完成。

此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11点半。

“好,下面程舟、傅良庆留下,其他人退庭候审。”

隨著一声令下,法警顿时动了起来。

这是庭审技巧的一种展示,为了增加庭审效率。

优先审理对案件定性起关键作用的被告人。

(如:主犯、关键证人型被告人。)

以便先理清主要犯罪事实、组织结构和证据链条。

有助於后续审理其他从犯时简化举证和质证过程。

最重要的是.....所有被告人同时在场可能引发串供风险、情绪对抗或集体抗议行为,影响庭审秩序。

分批出庭可以减少现场压力,集中精力,保障诉讼安全。

很快,25个被告人都被带出了法庭。

杜勇军路过金胜这边的时候,还笑了一下。

跟几个一脸愁苦、生无可恋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被告人程舟、傅良庆,起诉上指控你们製造、贩卖、运输d品,是否属实?”

看到两人没有第一时间回答,主审法官紧接著道:“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好的....”

苏青红应了一声后,立即开口问了起来。

“被告人程舟,现在当庭,你是否还自愿认罪认罚?”

“愿意....”

“那对於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没有什么异议?”

“没有....”

“被告人傅良庆,你呢?自愿认罪认罚吗?”

“对,我认罪。”

这个回答的更乾脆。

当场抓获,各项证据扎实,底下小弟们指证.....

根本抵赖不了啊!

所以....只有坦白从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提供其它重要线索,才会有一线生机。

在司法实践中,哪怕『数量巨大』,又是主犯,但如果存在以上几个法定从宽情节,或d品纯度较低的,同样不一定就会被判处『s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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