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金胜是卡著时间点才到律所。

主要早上醒来后突发兴致,小小运动了一下。

晨练,是新一天的最好打开方式。

连出门的精神头都不一样。

柳慧敏过两天就得去鹏城。

那边有个大型国际车展。

身为某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车模,她得去站台。

差不多得小半个月。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在亲戚走后,需求量变得有点大。

照她说.....只有把库存清掉,她才能安心去工作。

和门口工位上的小伙伴打完招呼,金胜进了自己办公室。

今天的工作安排,张琴早就发在手机上了。

上午还好,只有一个视频电话諮询。

下午得出去外面处理轻伤二级那个案子。

金胜准备绕开受害人,先从女方身上下手。

客户要求不赔偿、不道歉,可没规定不让別人替他。

拋开伤人事实不谈,女的就没有责任了吗?

不喜欢可以分手,为什么还要瞒著交往两年的现任男友去和前男友约会。

行为举止还如此亲密。

另外.....根据委託人提供的资料。

两人交往后没多久,女方便时不时发个朋友圈,不是包包、就是首饰。

一旦男生没有及时表示,就会发点小脾气。

绿泡泡上爱理不理,电话中隨意敷衍,晚上不让男的碰,或者乾脆说住在闺蜜家。

等男生找过去的时候,再由闺蜜偷偷点明.......

相互之间的配合,玩的贼溜!

还有好几次因为男生工作忙,都是直接转帐让她自己买。

总体金额加起来,两年时间,小100万是有的。

现在.....轮到这位小仙女付出的时候了。

不愿意更好办。

金胜不介意『节外生个枝』,加加班。

两人的聊天记录里曾经有过一段话。

“谢谢亲爱的.....”

“给老婆花钱有什么关係,只要你喜欢就好。”

“爱你么么噠.......”

“下次可不能耍小性子了,要什么就跟我说,只要能力范围內,我肯定满足。”

“嗯嗯.....老公你真好,等你回家,我cos你最喜欢的妲己造型哦......”

“眼眶冒星星、嘴角流口水,(表情包)”

这就能证明了,男方之所以赠送礼物,那是以结婚为前提的。

现在分手了......麻烦归还一下。

不愿意,那就更好办了。

脚踏两条船,借用谈恋爱的名义,为自己获取『利益』,数额巨大。

这不明显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吗?

找蜀黍报个案就行。

说不定.....还能再赚上一笔律师费。

多好啊!

电脑打开后,金胜再次登录了庭审直播网。

昨天下午2点多的时候,刘莹接手的那件『环卫工』法援案开庭了。

本来是想去现场旁听的。

可张琴不在律所,很多事都得自己拿主意,根本脱不开身。

后来又跟客户视频谈案子,连直播都忘了。

这不,只能今天抽空看看回放了。

不然刘莹过来找自己,两眼一抹黑就说不过去了。

这个『烫手山芋』,还是人家好心帮忙接过去的。

自己好歹也得上点心,关注关注。

在倍速加持下,金胜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没有外部因素影响,第一次庭审很顺利。

一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就开始死命抓住梅芳菊早知刘彩芽患有严重『心臟』疾病这一点进行攻击。

其中有几个问题还隱隱带有『诱导』嫌疑。

刘莹临场反应也不慢,连连提出『反对』。

至於辩护用的套路......

80%都出自金胜那天在铁军办公室,说出的那三点理论。

先是点出案子的起因——立脚!

刘彩芽故意把自家一袋子垃圾,摆在隔壁梅芳菊家门口。

声称:

她身体不好,需要儘量避免剧烈运动。

而梅芳菊是环卫工,打扫垃圾就是她的本职工作。

没丟到大街上去让她扫,都已经是看在邻居份上,很给面子了。

(这几句话,无疑是在侮辱『环卫工』这个职业,体现出死者的尖酸刻薄、蛮不讲理。)

两人发生口角后,刘彩芽丈夫章强在屋內听到声响,立即衝出来帮腔。

进而演变成肢体衝突。

侮辱人格、蓄意挑衅、先行出手.......

这么一来,梅芳菊的反击行为便具有了一定的防卫属性。

虽说未採取努力避免衝突,选择直接反击的行,並不符合刑法中,有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但在庭审中说出来,法官又怎么会当成没听到吶!

紧接著,刘莹强调了梅芳菊的职业,来进行——立意。

点出其服务整体的『工作性质』,凸显意义,直接划入『弱势』这个群体。

这是为了进一步博取法官的同情心。

下手能轻点!

最后,就到了掰头『法条』这个阶段了。

刘莹先是反驳公诉方定下的『罪名』。

故意伤害致死。

一定得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两人平时虽有一些小纠纷、小矛盾,但並无深仇大恨。

谁会没事想弄死对方,然后自己却有可能得赔条命出来。

这现实吗?

再一个,人家夫妻俩率先动手攻击了,二对一的情况下,阻挡、反击都来及,谁还能想到刘彩芽有心臟方面的疾病。

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那纯粹只是意外。

现场笔录不是都说了,刘彩芽倒地后,梅芳菊立即停止了反击,还积极配合救治。

表情很是惊慌、焦急。

除非拥有『长剧老戏骨』的演技,否则就是內心真实表现。

这更能说明一切都是意外。

(预见自身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妥妥的『过失致人死亡』嘛!

谁都挑不出毛病。

除非公诉方能拿出其它更有力证据,来证明梅芳菊就是故意要搞死对方。

否则就是个实打实的『疑点利益』。

再加上庭前辅导做的不错,梅芳菊仗著自己的『职业身份』,外加懊恼、后悔、眼泪的表现,可谓是赚足了印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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