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傅斯珩果然说到做到,没开会、没工作、没让林浩跟著。

孟安宁出门前还在镜子前磨蹭了半天,她把行李箱里的衣服翻了个遍,最后挑了件白色t恤配牛仔短裤,头髮扎成马尾,对著镜子左右转了转。

傅斯珩靠在门框上看了她五分钟,悠悠道:“打扮这么好看,给谁看?”

什么眼神,明明是最简单的搭配了好吧。

毫无悬念,直接被孟安宁瞪了一眼。

出门以后,孟安宁坐在副驾上问他:“我们先去哪?”

她都想好了,购物能让人忘却所有的烦心事,她要去扫货。

紧跟著就是一句:“我要把你的卡刷爆。”

孟安宁已经在脑子里列好了清单:那只限量款的包,上次在杂誌上翻到就挪不开眼;那双鞋,国內专柜要等三个月;还有那条丝巾,可以送给苏晚。

十几二十个购物袋全部让傅斯珩帮她拿,她只负责买买买。

光是想想就忍不住翘了嘴角。

傅斯珩单手扶著方向盘,偏头睨她一眼,“可以,卡刷爆了小孟总包养我就行。”

“……”

但是他没往第五大道开,反而是在地铁口停下,直接把孟安宁弄下车。

她迷茫地站在原处,一时没整明白:“我们要坐地铁吗?”

“嗯。”

下一句就是惊呼:“你还要坐地铁吗!”

这超出了她的理解范畴。

常年公务机出行的男人,会坐地铁!

傅斯珩淡淡扫她一眼,完全不想理。

但是真正等孟安宁坐上地铁,跟著车厢驶上曼哈顿大桥。

整条东河在夏日的阳光下扑进她的眼眶,还是让她忍不住感嘆一句,“好漂亮。”

她趴在车窗上,杏眼弯著,眼底有光。

傅斯珩坐在旁边,手臂搭在她身后的椅背上,没说什么。但每次她回头想跟他分享窗外的风景,都会发现他已经在看著她了。

他们在布鲁克林下了地铁,步行到了一家藏在安静小街上的旧书店,店主是个满头银髮的犹太老人,戴著老花镜。

看见傅斯珩的时候明显认出了他,“sean,好久不见!最近挺忙?”

傅斯珩说:“嗯,忙著谈恋爱。”

孟安宁在他身后没忍住轻笑一声。

书店最里面有一整个书架的旧明信片,孟安宁蹲在地上翻了很久,每一张都举起来对著光看背面的字跡。

每一张都是每一个陌生人亲手刻下的旧时光。

然后她买了一张明信片,背对著傅斯珩,也刻下了自己的时光。

他在她身后问:“写了什么?”

“秘密。”她说。

接著迅速把它夹在一叠旧明信片中间,一下子就分辨不清哪张是她的了。

原本想寄回京州,想了想,还是让它留在了布鲁克林的巷子里。

从书店出来,孟安宁像一只被放出笼子的鸟,脚步轻快得几乎要飞起来。

她拿出手机,拍著街角的涂鸦,也会蹲下来摸在路边趴著晒太阳的猫。

傅斯珩跟在后头,看她一会躥到左边一会躥到右边,嘴角一直没放下来。

“你是来逛街还是来跑马拉松的?”他问。

孟安宁回过头,倒著走,冲他笑:“你腿长你跟不上?”

傅斯珩两步跨过去,不紧不慢,却正好挡在她前面。她差点撞上他胸口,仰起脸瞪他,他也不让,就那么低著头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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