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邦德在灯光下,仔细观察著手中的『弥撒之刃』。

这柄银质狩猎匕首尺寸不大,算上剑柄也就一尺左右,

与其说是匕首,不如说是一柄短剑,整体形制像是缩小许多倍的中世纪骑士双手剑。

剑柄由象牙雕刻而成,剑身是纯银打造,浮刻著繁复精美的雕纹。

象牙和银铸成的兵器,强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姜邦德从一开始就认为这应该是一件更偏向於祭祀的礼器。

把它握在手中时,依旧有一阵阵的暖意从手心涌进身体。

关於胸口的沙漏……

姜邦德回忆著自己第一次完成那所谓神圣狩猎仪式后,所陷入的幻境,再结合刚才眼前的血字。

不难得出结论,一旦自己没有按照时限,完成下一次狩猎,献上血食,后果一定很严重。

那个什么血脉觉醒,应该就意味著,幻境中那可怕的意识在自己身体里復甦。

一个自己准备了半年,才杀死的泽塔级窃皮怪,只能获得维持九天的血食。

该死的,自己去哪再找一只怪物来!

犹豫了许久,姜邦德冷静地將新衬衫穿好,又毅然將这柄匕首插回了马靴里。

既然已经吞下了诱饵,他就要承受后续一切的结果。

男人不该长吁短嘆。

想尽一切办法,然后活下去,这才是他的性格。

今天晚上还有一场战斗等待著他。

原本他只是出於道义和责任感,决定驱除海莲娜杂货店中的鬼魂。

或许还有一些作为平克顿侦探的职业精神作祟。

干一行爱一行嘛!

可现在姜邦德从想要驱魔,变成了必须要驱魔。

狩猎了那个鬼魂,哪怕是没有评级的最低等鬼魂,最起码也能给自己增加三天血食。

刚才在酒馆让那个巡逻队员传话,原本是想再上一层保险,预防阴沟翻船。

可现在他需要自己完全独立完成驱魔,毕竟弥撒之刃不能公之於眾。

从血食介绍看,这玩意把黑暗生物和超凡者都算在了狩猎范围里,明显就不是什么『名门正派』的东西。

自己不太懂,可万一碰见个懂行的,比如那个汉尼拔医生,真的知道些关於这东西的来龙去脉。

把他扣上一顶邪魔外道的帽子,弄个美利坚群雄围攻光明顶。

搞出来经平克顿高层研究决定,此人为魔教余孽,不用讲江湖道义,大家併肩子上的剧情。

那可就欲哭无泪了。

姜邦德摇摇头,不再考虑这些有的没的。

他从行李箱的夹层中,拿出他的备用左轮手枪。

这柄左轮是史密斯-韦森3號折开式转轮手枪,六发装弹。

与之前那柄柯尔特左轮不同,这柄左轮射击完毕后,按动左侧的閂锁,只需要像双管猎枪一样,掰开转轮组件,弹壳就会自动一次性弹出。

换弹效率快出很多。

这柄被称“少校型”左轮的手枪,1870年才正式生產投用,至今仍然活跃在美利坚、沙俄等诸多列强的军队中。

虽说这柄手枪的性能在理论上要比姜邦德之前那柄好出不少。

可姜邦德还是在保养一番后,嘆息地摇摇头。

因为它毕竟不是超凡武器。

没有鐫刻圣言,没有超凡材料,这只是一把普通热武器。

也就是说,单凭这柄手枪,对黑暗生物造不成一点伤害。

姜邦德从行李箱中取出装著子弹的布袋。

又把腰间的皮革小口袋拿下来,哗啦啦將两个口袋中所有弹药倒在床上。

黄铜子弹在床上堆成一小堆,白银弹头在灯下熠熠生辉。

大致数了下,约摸著还有一百多发驱魔子弹。

姜邦德又是一阵牙疼,下船时候还有两百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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