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动作很慢。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口袋盖,翻开来,凑近了看。然后用食指伸进口袋內壁,沿著袋底和袋壁的接缝摸了一圈。

手指抽出来的时候,指腹上什么都没有。口袋里乾乾净净,连一粒菸丝碎屑都没有被留下。

然后他检查纽扣。

金属暗扣,公扣和母扣咬合正常,弹性正常。

暗扣没有被损坏。没有被强行拉开的变形痕跡。

刘大志蹲在那里不动了。

他的目光钉在那个完好无损的暗扣上,像被什么东西钉住了。

整个人僵了大约三秒。

然后他缓缓站起来。

站起来的动作比蹲下去的时候慢了一倍。右手不自觉地伸过去,摸了一下左手中指上那道旧伤疤,那道从指根延伸到第二指节的利刃疤痕。

“这不是一般人干的。”

他的声音比平时低了半度。不是压低的,是嗓子自己沉下去的。

“纽扣没开,钱照样出来了。这种手法,普通毛贼做不到。至少得是老手。老手里面还得是尖子。”

他转头看了张建军一眼。

眼神里有东西。不是慌张,不是恐惧,是一种比慌张和恐惧都更深的东西,是一个干了二十年的老乘警看到了远超自己处理能力的案件时,本能地想往后退的那种衝动。

“按程序来。”他说。“先登记,写报案记录,到站之后移交沿线派出所。”

“师傅。”

刘大志正要往外走,被张建军这两个字拦住了。

“车还没到站,窗口期还在。人还在车上。”

刘大志回过头来看他。

“你想干什么?”

“查。”

“查什么?车上六百多號人,你一个一个搜身?没有搜查令,没有上级授权,你搜谁的?你凭什么搜?”

“不搜身。搜痕跡。”

刘大志沉默了。

他的右手还按在左手中指的旧伤疤上面,手指的力度肉眼可见地加重了。

五秒之后,他把手放下来,往外走了两步。走到过道上的蛇皮袋“路障”跟前时停了一下,回头看了张建军一眼。

“你要查就查。我的意见是登记上报。你自己掂量。”

他跨过蛇皮袋走了。

不是支持,不是配合。是“你干你的,出了事我没拦过你但我也没参与”。

这个態度对张建军来说足够了。

他不需要刘大志的帮忙。他需要的只是刘大志不挡道。

张建军转身面对六號车厢的后半段。

小夜灯的昏黄光线在座椅靠背上投下一排排规则的阴影。旅客们的鼾声此起彼伏,被刚才的低声交谈惊动的几个人又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他从第十四排开始。

以军人的座位为圆心。

向四周扩散。

不是搜赃。一个专业扒手在得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转移赃物,要么传给同伙,要么藏在车厢某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等下车前再取。此刻去翻旅客的行李和口袋,除了製造骚乱之外毫无意义。

他搜的是痕跡。

行为痕跡。物理痕跡。

第十四排,军人座位的右侧扶手。金属扶手的表面光滑,小夜灯的光打在上面,能看到一层极薄的反光。张建军把脸凑到离扶手表面不到五厘米的距离,侧过头,让光线以极低的角度照射。

扶手的金属面上有几道指纹。军人的,粗大的、带有明显纹路的指印,压得很重,是攥著扶手时留下的。

没有其他指纹。

作案者没有碰过扶手。

这个信息本身就是一条信息。正常旅客在过道里走过时,手会下意识地碰一下扶手来保持平衡,尤其是在摇晃的列车上。

但作案者在军人座位旁边停留了足够长的时间来完成掏包动作,却没有碰扶手,说明这个人的身体平衡能力极好,不需要藉助外力就能在摇晃的车厢中保持稳定的站姿或蹲姿。

第十三排。

军人座位的前一排。过道一侧的座椅扶手。

张建军的目光从扶手的顶端开始,一厘米一厘米地往下移。

扶手的中段位置。

有一处油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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