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他看过一本书,叫《国姓爷的末路》,书上说,郑成功是1662年六月死的,死前怒骂郑经,下令杀妻杀子杀长孙。

书上说,他死的那天,台湾暴雨,海水倒灌。

那是歷史。

现在歷史变了,他献了青蒿,郑成功比歷史上状態好,但疟疾这东西,不除根就会復发,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除非。

除非有金鸡纳树皮。

他知道这东西,南美產的,西班牙人运到马尼拉,能治疟疾,他想起两个月前救的那个西班牙船长,费尔南多。

那人临走时说:“监国救命之恩,费尔南多记在心里,往后有用得著的地方,派人去马尼拉找我。”

马尼拉,来回至少一个月。

郑成功撑得到吗?

他攥著信纸,攥得皱成一团。

门外忽然有人喊:“监国!林朝兴回来了!”

朱焕之猛地站起来。

林朝兴跪在沙滩上,浑身是泥,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嚇人。

他身后跟著五个人,船还停在海上,桅杆断了一根。

“监国,”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臣……没拿到药。”

朱焕之脑子里嗡的一声。

“费尔南多不在马尼拉,他的人说,他上个月去了吕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朝兴跪在那儿,膝盖陷进沙子里。

“臣等了他五天。没等到,船上的粮食快没了,只能回来復命。”

他说完,低著头,等著。

等监国骂他,罚他,赶他走。

朱焕之站在那儿,看著他。

太阳照在沙滩上,烫得能煎鸡蛋,海浪声一下一下的,像在催他做决定。

他忽然想起郑成功那句话:怕就对了,在这地方,不怕的人才活不长。

他怕,他怕得要死。

但他不能让別人看出来。

“起来。”他说。

林朝兴抬起头,愣住了。

朱焕之走过去,伸手想扶他,够不著,林朝兴赶紧站起来,把那只小手攥住。

“费尔南多不在,还有別人。”朱焕之说,“红毛番、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总有人有药。”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话,但什么也说不出来。

朱焕之转身往回走。走出几步,他忽然停住,回头看著林朝兴:

“你儿子进林子了。”

林朝兴愣住了。

“他拿了我的玉,想號令人,被林水撞见了,现在人跑了。”

林朝兴的脸色变了。

朱焕之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你的事,你儿子的事,两件事,你先管哪个?”

林朝兴站在那儿,膝盖上还沾著沙子,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嚇人。

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跪下去,膝盖砸在沙滩上,咚的一声。

“监国,”他说,“臣去把那个孽子找回来。找回来之后,任凭监国处置,然后……臣再去马尼拉,船坏了就换船,人死了就换人,臣一定把药带回来。”

朱焕之低头看著他。

太阳照在两个人身上,影子短短地缩在脚下。

“去吧。”朱焕之说。

林朝兴站起来,转身就走。

走出十几步,他忽然回头,喊了一声:

“监国!”

朱焕之看著他。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太多,最后只挤出一句:

“藩主……等得起。”

朱焕之没说话。

他站在那儿,看著林朝兴走进林子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树影里。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又看了一眼远处那片海。

他知道,有人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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