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讲,沈溪怪吃惊的。

財宝可不是那种害羞的小朋友,她比沈溪还……脸皮厚呢。

自从带她出去玩后,就没有她不打交道的。

之前小区有个单身大妈,特別不喜欢小孩,听说就是因为太討厌小孩了,坚持未婚未育,整天就是牵著小狗在小区里散步。

而且性格有点孤僻,既不掺和广场舞,也远离那些小孩聚集区。

独来独往,不与人来往。

但你要是觉得,她是个好欺负的人,那真是以为错了。

之前痣大妈就是这样以为的,然后带著孙子故意去碰瓷敲诈一笔,结果呢?这么说吧,现在离老远看到她牵狗出来,痣大妈就是一口唾沫吐地上,绕路。

就这样一个老太太,小区里的孩子都怕她。

可那天沈溪放学回家,看到財宝跟老太太並排坐在小区的花坛边,聊得眉飞色舞,时不时还玩人家的小狗。

她居然能玩人家小狗!!

整个小区谁不知道,这狗跟它主人一样,碰都不能碰,手还伸出去它就呲牙低吠,可財宝玩它,跟揉麵团一样,小狗那尾巴摇的,跟螺旋桨一样。

而那老太太,看財宝的眼神,沈溪这种情感迟钝的,都能感受到……慈爱。

由此可见,財宝有多社牛,她是任何人都能打交道,都能聊特別好的。

可今天,她见到金恩彩,居然……不搭理。

你说神奇不神奇?

按理说,財宝这样,算是不太有礼貌,家长不管是面子上,还是礼节上,都要说几句。

不过——

“不好意思,孩子认生。”沈溪笑眯眯,拍了拍財宝的背。

金恩彩温柔的笑了:“没关係,肯定是因为財宝姐跟我还不熟。”

她朝財宝挥挥手:“財宝姐,以后跟阿姨多见几次,熟悉了就好了,对不对?”

財宝搂著妈妈,不搭理。

陈川上前:“天色不早了,回家吧。”

“好的。”

沈溪刚要跟她们道別,突然,邓文君眉头一皱,猛地抓住马诗乐的手臂:“啊!”

“怎么了怎么了?”

“我……我……”邓文君脸色发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不断的冒出来:“我肚子疼……啊!!”

她的痛觉神经本来就比一般人敏感,这波疼痛让她疼的直抽气,弯著腰差点直接滑地上去。。

马诗乐也慌了,脸色跟著发白:“怎么突然肚子疼?”

一群人中,就沈溪和陈川有经验。

沈溪赶紧上前扶住邓文君:“是不是要生了?”

“不……不知道。”邓文君拼命的吸气,好像有点喘不上来气。“疼,太疼了。”

“不行,赶紧去医院。”

马诗乐手忙手脚的掏手机:“我打120。”

“这个时间点刚好是下班晚高峰,安馨那边过来,至少要四十分钟。”沈溪看看手錶,以邓文君那种怕痛的程度,估计吃不消。

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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