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凡啊,你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丹老语重心长,声音变得沧桑而深沉。

“这世间万物,终究是一场空,红粉骷髏,白骨皮肉。”

“你所谓的绝世美人,脱去了那层皮囊,里面也不过是二百零六块骨头,跟你,跟路边的乞丐,跟后山的野猪,並没有本质的区別。”

“当你达到老夫这个境界,就会明白,美色不过是过眼云烟,唯有大道才是永恆。”

这一番话,逼格拉满。

一般人听到这里,怎么也得陷入沉思,然后顿悟,从此斩断情丝,一心向道。

但萧凡是谁?

那是拥有顶级恋爱脑的奇才。

他听完这番话,不仅没有顿悟,反而眼睛一亮,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丹老,照你这么说……”

萧凡摸著下巴,一脸认真地分析道:“既然漂亮姑娘穿上衣裳有一万八千种风情,脱了皮囊大家都一样是骨头架子。”

“那古人云,观美人如白骨,使人无欲;观白骨如美人,使人无惧。”

“这说明什么?”

萧凡一拍大腿:“说明人死了都是一副骨架子。”

“那我现在趁她还活著,还长得好看的时候喜欢她,这岂不是相当於提前投资了一具极具收藏价值的绝美標本?”

“等以后大家都变成骨头了,我也能自豪地说,这副骨架子生前可是美若天仙,我是最有眼光的那个!”

识海里。

丹老的残魂僵在半空,头顶上冒出三个大大的问號。

他活了几千年,见过无数惊才绝艷的天骄,也见过无数走火入魔的疯子。

但能把“馋人家身子”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如此具有考古学价值的,这小子绝对是开天闢地头一份!

这特么是什么逻辑?!

把馋人家身子当成投资標本?

“毁灭吧,赶紧的。”

丹老双眼无神,直接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繫,钻进戒指最深处自闭去了。

累了,带不动。

真的带不动。

就这小子的脑子,粽子打开脑壳都要嫌弃是恋爱脑,还要往里面啐口痰再走。

萧凡见戒指没了动静,有些纳闷地挠了挠头:“丹老?丹老你怎么不说话了?难道是被我的悟性震惊到了?”

就在这时。

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窗外下方的街道上,两道熟悉的身影正缓缓走向百宝阁的大门。

羽衣胜雪,风姿绝世。

虽然戴著面纱,虽然地点不对,但那股子刻在他灵魂深处的气质,他这辈子都不会认错。

“是她!”

萧凡猛地站起身,椅子都被带翻了:“她真的来了!”

戒指里,刚躺下的丹老感应到这一幕,绝望地闭上了眼。

没救了。

彻底没救了。

这哪里是徒弟,分明就是老天爷派来折磨他这个孤寡老人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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