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並不是全覆盖式的,那样太重,太耗体力,而这次战斗又是一场持久战。

洛拉斯轻巧地拨马混进人群,遮挡射手的视野。

敌军的预备队开始移动,弒君者的怒吼雄狮旗插进了战场中央。

就在这时,数根枪桿从西方海面上冒了出来。

蓝礼说得没错,舰队按时到了。

洛拉斯嘴角上扬,余光扫过战场,估算著那些船靠岸还需要多久。

“呜”

號角声从东方响起,可那里来的绝不是友军。

洛拉斯转过头。

传说中的英雄出场时,总是会骑著白马,身后跟著千军万马。

但此刻,从晨雾与烟尘中走出的是一头硕大无朋的白鹿,犄角如王冠一般,罩在一名骑士之前。

洛拉斯呆呆地望著,一时竟忘了自己身处战场。

战爭从来不是什么荣耀的事。

——

巴隆·史文一路走来,见过太多生死离別。

他是家中的次子,並没有继承权。

但有著一身好武艺,所以为了博取功名,他不远千里地跑到君临,想要在宫廷中出人头地。

但是在比武大会中並没有取得什么好成绩,引以为傲的箭术还被一个升斗小民打败。

不过他的表现还是入了乔佛里国王的眼。

“有兴趣加入都城守备队吗?”那时他还只是个王子。

“父王不管这个烂摊子,但我可不愿意君临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所以我需要一些正直的人来整顿金袍子。”

“巴隆爵士,你愿意帮我吗?”

这是个好差事,但巴隆当时不太了解乔佛里的底细。

而金袍子又是一潭浑水,他害怕自己成为权力斗爭的牺牲品。

“当然,这么突兀的事换谁都要考虑。”王子说,“这样吧,我给你找个练兵的差事,先在红堡里干著。”

“咱们还有很长的时间熟悉。”

这看起来很安全,巴隆也不想得罪王室,就答应了。

然后他就进了套。

没多久,巴隆突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钢铁门的卫队长,手底下还有一堆新招来的金袍子。

杰诺斯司令那时候身体已经很不好了,但还是专程跑来,威胁让他趁早滚蛋。

巴隆本想辞职,可乔佛里王子去远征谷地了,回来后又一直找理由不见他,只让猎狗传话。

再然后,就是打猎,刺杀,打仗,这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

接著是那场大火。

可怕的火。

被烧过之后,巴隆觉得自己开悟了。

干啥不是干,琢磨那么多干嘛?有一天是一天,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完了。

然后乔佛里国王说。

战爭是残酷的,只是无意义的屠杀,是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他人的工具。

但乔佛里国王又说。

只有儘快获得胜利,结束战爭,才能迎来真正的和平。

巴隆又不明白了。

他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所以灌了猎狗好几瓶酒,趁机问了一下。

“去你妈的,想这么多干嘛?”

“我告诉你,在这群人旁边,少动脑子才能活得久。”

“当然,我不是说他们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別瞎琢磨他们后面的布局。”

“听我的,我的经验丰富得很。”

那好吧,就听老前辈的。

巴隆本以为他们跑了一路,看到友军正在挨打,马上就要败了,所以要赶快支援。

但国王却让他们先在这儿歇一会。

那歇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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