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乔佛里轻轻摇晃著手中的水晶杯。

在烛光的照耀下,其中的液体如同蜂蜜一般,闪著琥珀色的温润光泽。

“无非就是拉肚子,又毒不死人。”

他在心中默念,隨即將杯中之物一饮而尽。

入嘴的第一感觉是极致的丝滑,爆炸性的馥郁果香瞬间席捲了他的口腔。

咽下之后,留下的是花香一样的余韵,甜美又乾净,让人忍不住想要再来一口。

把杯子放到一旁后,乔佛里下意识地绷紧了腹部,等待著那预想中的绞痛。

三十次心跳,六十次心跳……

他站起身,原地蹦跳了几下,身体却没有感到丝毫异常。

乔佛里悬著的心陡然落下,转而化作一股灼热的兴奋。

“来,换大盏!”

他又一连倒了好几杯,以示庆祝。

看来,这技能並不只涵盖狭义上的毒药,似乎对所有危害他身体的物质都奏效。

据猎狗所说,今早他只在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的燉菜里撒了那一小包泻药。

这位御林铁卫就在一天內就跑了十来趟茅房,整张脸都拉脱相了,白的几乎和他那身披风一个顏色。

在此番对照之下,乔佛里对自己足足用了三倍的剂量。

结果就跟喝饮料一样轻鬆。

如此一来,他就再也不用担心別人在酒中下毒暗杀他了。

而且与某位红袍女还要施法对抗不同,乔佛里的能力完全是被动生效,无时无刻都在庇护著他。

若说有什么缺憾,那便是此后他再也体会不到微醺或者酒醉的感觉了。

不过他也要適应把酒当水喝的生活。

借著兴头,乔佛里摊开了一本厚重的大书,对著书上的字跡在纸上临摹起来。

就是那本什么谱系和歷史巴拉巴拉的大部头,记载著七国贵族的婚丧喜庆与血脉传承。

琼恩·艾林也是从这里,发现了劳勃的三个拜拉席恩孩子,其实都有著兰尼斯特的金髮绿眼。

但最早起疑的,是劳勃的二弟,史坦尼斯。

毕竟他就见过劳勃的不少私生子,无一例外都是黑髮,这本书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权威的佐证罢了。

故而,既然是权威,其中便大有文章可做。

“黑髮……金髮……”

乔佛里凝神,尽力模仿著书上的笔跡。

无论在总管的书房和参天塔下的图书馆,凡是有文明的地方,就有旧镇学城培养出的学士。

他们身兼学者、医生、教师和顾问,对知识抱有不可褻瀆的敬畏之心。

並被要求保持政治中立,不参与家族纷爭。

派席尔显然违背了最后一条。

作为泰温公爵的鹰犬,十五年前若没有他的建言,兰尼斯特家族也不会那么容易就骗开了君临的城门。

但他又作为最顶尖的大学士,在记录与保管上的造诣十分深厚。

自然也就掌握著篡改资料的知识。

派席尔有一种药水,可以擦去原本的字跡,並且能够再用特殊调配的墨水重新书写偽造。

但这老头嘴不严实,乔佛里怕他被人拷打后会讲出实情,所以只打算亲自动手。

反正他也只需要改动寥寥几字。

至於当时派席尔询问他索要药水的原因嘛……

乔佛里只是瞪著单纯的眼睛。

“我觉得好玩!”

练了好几张后,乔佛里揉了揉酸疼的手腕,把纸塞进壁炉里烧了个一乾二净。

去临冬城至少要准备一个月,他有充足的时间完成这件事。

只是,这手段並不能从根本上证明他的合法出身,正因如此,乔佛里才选择篡改而不是直接销毁这本书。

毕竟,拜拉席恩的黑髮终究是显性基因,不管遇到什么发色都能压倒。

但所幸的是,这里还处於万恶的中世纪,尚无遗传学概念,世人只是凭经验推论。

所以乔佛里真正要著力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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