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博闻广记
四人全都心神摇曳,感慨万千。
福斯科一个字也没记住,完全不理解李易讲这些的用意。
日耳曼则眉头紧锁,看向李易的目光中多了几分顺从。
她承认自己比不上李易,远远不如。
凯拉像个小迷妹似的,笑眯眯的捧著巴掌小脸,眨巴著眼睛,湛蓝双眸里儘是崇拜与憧憬。
诺亚很帅啊,为何刚开始没有发现呢?
唯有格雷森恍然大悟的笑了笑。
李易两次提到享乐型,尤其是最后的物质利益追求者,明显意有所指。
“你怀疑凶手能从演员的死里获益?”
“是的。”
李易郑重点头,道:“我很难理解凶手为什么仇视演员群体。
或许有那么一些演员很令人討厌,上帝见了都想一脚踩死他,但是更多的演员却能给观眾带来欢乐和感动,正常人大多不会仇视整个群体,顶多瞧不起。
所以我很肯定,凶手是为了某种利益在杀害演员,她和这些人之间必然有交集。”
“你认为是什么利益驱使?”
格雷森非常赞同,却不明所以。
他有点老古板,虽然身在洛杉磯却对娱乐圈知之甚少。
李易闻言爽快道:“金钱,这是演员唯一的有价值的地方,总不可能杀一个人还能继承他的演技吧。”
“如果为了金钱为什么不选富豪?
洛杉磯有很多不带保鏢的富豪。”
“或许是因为富豪的钱不好骗。”
李易隨口开了个玩笑,復又郑重道:“凶手虽然是女人,但是根据我们昨晚的调查,她並非受害者的合法妻子。
如此一来受害者如果死了,按理说不会给她带来任何好处,反而活著更容易骗钱。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要杀人?
除非……”
李易习惯性的留鉤子,像极了无良作家。
格雷森心痒难耐,想打人。
“除非什么?!!!!”
“除非凶手跟受害者是竞爭关係,一旦受害者死了,她就能接手受害者的『生意』!
这也解释了她的冷静期为什么时长时短,目標之间也大多互不相识!”
“你是说……”
“角色!
凶手杀人是为了竞爭某个角色!”
“bingo!!!”
凯拉率先反应过来,兴奋的举手喊道。
李易毫不吝嗇的给她竖起大拇指,高兴得女人险些原地起飞,笑得合不拢嘴。
格雷森亦是善意的笑了笑,毫无大领导的严肃。
他喜欢这种同事间无拘无束的感觉。
当然,更多的则是他从李易的分析中,看见了破案的曙光。
“既然你昨晚就查到了,別告诉我你没收穫。”
“你看出了什么?”
李易笑而不答,拿起小木棍敲了敲案件板。
格雷森欣然接受他的挑战,抱著双臂站到案件板前,右手托著下巴,默然沉思。
受害者全是“意外”死亡……
有些有女朋友,有些没有……
2006年以前的死者死前有x行为,之后的死者则没有……
所有受害者之间无私交,社交媒体也没有互动,甚至来自於不同的经纪公司,平日里……
格雷森眸光一滯,陡然瞪大双眼。
“为什么没有caa(创新艺人经纪公司)?”
“对,就是为什么没有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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