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书上说,为官者要为生人立命,妖物打了人,镇魔司就得管。

他躬身低头,竭力维持著表面的恭敬,不敢触怒眼前这人。

他太清楚,李良贪財贪色,若不哄得高兴,绝不会踏出县衙半步。

可李良压根就不搭理他,仍然在桌案、书柜上翻找著,他问:

“小刘啊,那个卷宗,就是丟官银的那个案子,你见著没?”

“啊?”

刘程一怔,满脸错愕,天天爱看金品梅的上司,竟然会找他要卷宗?

“拿来我看。”李良伸手,语气不容置疑。

“……”

刘程一步步挪至自己案前,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字跡整洁的卷宗,颤巍巍递了过去。

他料定,卷宗落在李良手中,要么当手纸,要么拿去敲诈京官,绝不会翻看上一眼。

李良接过抄本,指尖拂过泛黄的纸页,慢悠悠转身,迈步出了班房。

刘程僵在原地,攥得指节泛白。

果然,这些臭当官的,没有一个关心老百姓的死活!

国之硕鼠,其心可诛!

便在他怒火攻心时,班房门外,忽然探进半个身影。

正是去而復返的李良,开口喝了一声:“西市哪个当铺闹事?带路啊!”

……

两匹老马,踏破晨雾,一前一后出了镇魔司。

晓色初透,街上小贩挑担推车,次第入巷。天光一暖,行人渐多,僕役疾行,士子缓步,胡商驼铃叮噹,妇孺笑语相逐。

刘程牵著韁绳,头垂得很低。

他万万没想到,李良竟真的答应去交涉,还一反常態带了自己。

回头望去,只见李良骑在马背上,一手执韁,一手捧著卷宗,看得津津有味。

长安里的妖物都有背景,要么是哪个官宦世家奴僕,要么是哪个大宗族的坐骑,成天在城里横行霸道。

往日里,这位李大人要与妖物“交涉”,必先差遣他们买好酒好肉,美其名曰“礼数”,实则是与妖分赃,苟全私利。

刘程对此深恶痛绝,却无可奈何。因为书上说了,打狗要看主人。

可今日,两手空空,无酒无肉,便要直面霸占西市的妖物,他怎能不慌?若李良依旧敷衍,百姓层层上告,朝廷怪罪下来,他这顶乌纱帽可就不保了。

“刘程,你回头看我干嘛?看上我了?想让我做你妹夫?”

李良一目十行,看完了厚厚卷宗,捲成书卷,眸底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精光。

刘程赶紧回过头,他是绝不会將宝贝妹妹,交给李良这个禽兽。不过李良明显心思也不在这儿,他抬头望天,手拿卷宗轻轻拍著手掌。

“十月初六日,奉敕自华州起运官银一十五万两,押送入京……行至昭应驛站,天候骤变,大雨滂沱。忽闻轰然巨响,押银马车无端炸裂,火起车中。烈焰遇雨不熄,反作明黄妖异之火……待火势渐灭,清点残银,仅得一千两,余银尽为妖火焚化,踪跡无存……”

“妖火?”

李良搓了搓手指,指尖燃烧妖火,

“不会这么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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