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军队临行前,萨尔照例和兰伯特吵了一架。

內容无非是前者要求后者:约束军队,別做土匪行径。

后者回復前者:你算个屁!我叔叔才是市长!

不欢而散后,萨尔继续巡逻,兰伯特骑著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的上路了。

才刚出城没多远,队伍就散成一团,別说行军队列了,有些混混甚至嫌罩袍捂在身上太热,半撕半拽的脱下罩衣,挑在枪尖上,露出罩衣下的明亮板甲。

几个关係近的小弟乾脆脱离队伍,用一种极不专业的架势把战马夹在中间。

要是有个善於带兵打仗的將领在此,一定会被气的吐血三升。

步兵將领骑马既是为了开拓视野,也是为了方便遭遇危险时快速跑路,可兰伯特被小弟夹在中间,跟活靶子一样。

再看其他兵士勾肩搭背的样子,哪里像是要出门剿匪的军队,更像是一群要出门喝酒的狐朋狗友。

兰伯特不以此为辱,反以为荣,骑在马上大声道:“萨尔算个什么东西,小小的城卫军队长,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旁边小弟跟著附和:“没错,没错。”

“他那个当市长的老子都死了几年了,还以为自己是人敬人怕的公子哥呢!”

“要不是大哥你拦著,我早就找个由头把他弄死了。”

“每天绷著个脸,跟所有人都欠他克朗一样,还是大哥好啊。”

被小弟们吹捧的太过开心,兰伯特已然飘飘欲仙,只觉得屁股下的马鞍都软成了棉花。

……

一口气行军小半天,整支队伍除了骑马的主將,其他人早就疲惫不堪,出城前的“雄心壮志”,这会儿泄的乾乾净净。

兵痞们不是抱怨腿疼脚疼,就是抱怨天气不好。

兰伯特也没好到哪去,平日里他骑得最多的是妓馆中的姑娘,在马上坐了半天,大腿磨的生疼,要不是在乎面子,已经和小弟们一样哎哟哎哟的呻吟起来。

最终,行军三小时的队伍正式在路边扎营。

说是扎营,其实就是一群人从补给马车里掏出几张毯子铺在路边草地上,再插上两桿牛堡的旗帜。

没有探路斥候,没有巡逻队……就那么明目张胆的躺在路边,喝啤酒吃乾粮。

两个嫌弃盔甲太重的傢伙,甚至把上身甲脱了,扔进马车里,身上披了张罩袍应付了事,也不知道这层棉袍是能挡住弓箭,还是能架住刀枪。

其实队伍中有一半是被市长收买的老兵,用来保护侄子,以防真遇上土匪,但他们根本不敢违抗兰伯特的命令。

有一个老兵想要出声建议,却被朋友拦住,在耳边悄声嘀咕。

“別说话,你真以为他们是去剿匪的?那就是个捞钱的藉口,咱们老老实实跟著,保护好市长的侄子,只要他没事就行。”

於是,老兵们也有样学样的绕著兰伯特开始修整。

看到这一幕,树林中的李德嘴角直抽抽。

“真踏马一群人才,照这个行军速度怕是两天都到不了驮马领。”

也幸亏他中途醒悟,万一这群兵痞半路出事,被怪物截胡了,他谋划的再细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乾脆就在剿匪军队前方不远处开路。

他在前面悄悄解决了十几只怪物,等了半天不见有人跟上,沿著道路策马一看。

娘希匹!这群痞子居然扎营修整了!

合著他是来当保姆的?!

好在,一群兵痞还在惦记驮马领的油水,躺了两小时,就纷纷起身再次前进。

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牛堡的支援终於抵达了他们心心念念的驮马领。

认路的兵痞指著远处,高兴大喊。

“老大!前面就是驮马领了!”

“终於到了。”兰伯特摸著大腿齜牙咧嘴,“兄弟们,到地方先去酒馆喝一杯,再去找那个狗屁领主榨一笔赏钱!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让这群贱民知道什么才叫『剿匪』!”

“还是跟著老大混好啊,什么狗屁的萨尔,就知道妨碍咱们兄弟找乐子。”

几个痞子在一旁起鬨。

兰伯特意气风发道:“哈哈!那小子没几天好蹦噠了,等我这次剿匪回来,我叔叔自然会为咱们敘功,到时候想个办法让他滚蛋,我做队长,你们都是巡逻队的头头。”

“老大英明!”

“嗯。”

“老大厉害!”

“嗯。”

“老大威武!”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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