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他不需要怕一个凝元境圆满的校尉。

可这二十个人的气势连在一起,让他本能地绷紧了脊背。

那不是普通士兵的眼神。

是见过血、杀过人、且对死亡毫无畏惧的眼神。

王思礼毫不怀疑,如果他强行闯关,这二十个人会毫不犹豫地拔刀。

哪怕他是武魂境,哪怕他们能瞬间被他杀死大半,剩下的人也不会退。

因为他们接到的命令是“马匹和佩刀留下”。

命令就是命令,没有討价还价的余地。

“好。”王思礼率先表態。

他翻身下马,解下佩刀,递给赵青。

赵青接过佩刀,交给身后的侍骑,动作利落。

李承光还想说什么,王思礼拦住了他。

“李司马,入乡隨俗。”

李承光深吸一口气,也下了马,解下佩刀。

······

王思礼走在碎石路上,忽然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不是屈辱,是敬畏。

陆长生的亲卫,连朝廷命官的面子都不给。

这种军纪,天下哪支军队能比?

他想起自己收拢的那些士兵。

別说面对朝廷命官,就是面对一个七品县令,都点头哈腰,大气不敢出。

不是他们没骨气,是整个军队从上到下就没有骨头。

凉武军不一样。

这支军队有骨头,有脊樑。

脊樑就是陆长生。

穿过山门,眼前的景象让两人同时停下脚步。

一片明光鎧的海洋。

阳光从云层缝隙漏下,照在前方校场上。

校场上站满了士兵,每个人都穿著明光鎧。

那鎧甲由渗碳钢打造,甲片衔接处刻著细密的符文。

阳光照在万副鎧甲上,反射出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

那不是散乱的反光,是整齐划一的反射。

万副鎧甲,万面镜子,每一面都打磨得光亮如新。

李承光的嘴唇发乾。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

哥舒翰的陇右军也算大唐精锐,装备精良,士气高昂。

可他从来没见过上万大军统一装备明光鎧的场景。

现在他们麾下的关內军更差。

五千人里,有一半连皮甲都凑不齐,剩下的穿著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旧甲。

有些士兵的鎧甲上还有刀痕和血渍,洗都没洗过。

而眼前这支军队,十万副鎧甲,每一副都像新的一样。

不是因为没上过战场。

是因为战后有人专门修缮,有人专门保养,有人专门检查。

一套完整的军械维护体系,这是多少军队梦寐以求的东西。

“王將军,”李承光低声说,“咱俩打了半辈子仗,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军队。”

王思礼苦笑:“不是不知道,是不敢想。”

他们继续往前走。

每过一个营地,震撼就加深一层。

青龙军的重骑兵营地。

五千匹战马,每一匹都披著重甲,马鎧上同样刻著符文。

骑兵手持丈二长槊,槊锋闪著寒光。

那些战马不是普通战马,

是灵兽与凡马杂交的混血,体型比寻常战马大一圈,四蹄有力,鼻孔喷气如雷。

一个骑兵策马奔驰而过,马蹄踏在碎石路上,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那气势,像一座移动的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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