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大丰收!
“哈哈哈,该死的人族小儿,痛死我了。”
“我本不想用此招,但你实在欺人太甚!”
“等你死了,我就要————咦,你,你你你,你怎么还睁著眼睛?”
花豹正在肆意发泄心中的不爽,却陡然看到祝歌睁著眼睛。
“什么?”
祝歌神色怪异:“我为什么要闭眼睛?”
“你,你,那可是魂魄攻击啊!”花豹瞪大了双眼。
下一秒钟,花豹毫不犹豫瞬间就转过身子,溜之大吉。
甚至不惜跳动妖心,直接涌出了最多的妖气。
“跑跑跑,必须跑!”
“这根本不是天才,这是天骄!”
“人族天骄太恐怖了,怎么可能打得过?”
“他一开始敢来找我我就应该谨慎一点的,跑跑跑,快跑啊!”
花豹神情大乱,豹子脸上流露出明显的恐惧。
太可怕了!
太恐怖了!
一个人,看起来还很年轻,拿著一根银棍,上前来对它不由分说就一顿打。
关键是它还打不过!
此时不跑,它难道还去和这种人族的大变態硬拼。
然而就在此时,花豹身侧响起一个冷冷淡淡的声音:“点香!”
“雨燕拳!”
摩挲著手中柔软但四处破洞的豹子皮,祝歌有些后悔。
“早知道就先別杀了。”
祝歌看著这些斑点,懊恼道:“把它抓起来关著,等它皮毛恢復了再宰杀就好了,现在皮毛破成这样,卖都卖不出去,也不適合给小妹你做魂衣。”
刚刚这花豹完全就是无心战斗,所有妖气都用来逃跑了,一点防御的都没有。
不然的话怎么会被他用《徐家雨燕拳》后一棍子就打死的?
太弱了啊!
不然他完全可以把这花豹打败收服,然后带回山谷里养著。
等花豹把皮毛养好了恢復了再杀掉,这样他不就可以有完整的皮毛了?
要知道,华流砂现在正好在尝试著学习《姑苏丝绸志》。
学《姑苏丝绸志》是为了成为缝纫师。
要成为缝纫师,练习定然是必不可少的。
皮毛也可以练习缝纫啊!
而此时,一阵红雾从花豹尸体上涌出:“我的好哥哥,不影响的。”
华流砂吞噬完了这花豹的魂,笑道:“山谷里养柳尖尖和祝丝丝就够了,再养一头妖兽,还是吃肉的妖兽,哪养得起呀!”
“这倒也是。”祝歌点点头,將花豹尸体收入草碗之中,又问道:“对了小妹,这皮毛可以做魂衣的吧?它刚刚涌出来的天赋能力好像就是魂魄方面的攻击。”
“可以的,嗯,或者说————很幼稚。”华流砂回答:“刚刚那金光攻击,是直接作用在阿哥你的魂魄上的。”
“我猜测这花豹应当是上古异种,皮毛有著特殊之处,所以用来製作魂衣再適合不过了。”
这花豹的金光攻击,换了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防住。
別说一境,就是二境同等存在,估计都会被花豹的金光轰击打败。
但是,祝歌脑子里一个菌神一个囍鬼,而且本身他的巨蛋灵魂在防御力上也颇为出色。
所以,那些金光直接被菌神和华流砂给挡下了。
“你吃饱没?”祝歌问华流砂:“吃饱了就下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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