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清晨,林煜带著一身汗回到了老破小,结束了今天的晨跑。

坚持满一星期了,林煜终於能稍微感觉到体力有所提升。

真好。

以前跑个一千米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样。

现在至少可以跑一千二百米,才会跟要死了一样呢!

林煜沐浴更衣,在房间的东南角摆了一个小桌子,上面摆了几个水果。

虔诚拜三拜。

高坛,清香,黄裱纸之类什么的都没有。

临时没有准备,也不知道娘娘您喜欢什么,要是您有什么需求,还请託梦告诉我!

娘娘保佑!

保佑我明天能够抽到一段有用的记忆!

林煜醒来后,经过了零秒钟的迟疑,就选择了相信神明的力量。

这可是正儿八经有神跡的神!

拜一下不亏的啊!

完成了今日份的祈祷,林煜就准备要出门去和黎麦学姐见面了。

今天要带出去的东西不多,带上数位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笔这类简单的记录工具,林煜走出了房门。

七点半,林煜准时到达学校大门的地铁口与黎麦学姐会合。

不出意料的,学姐早已经在地铁口等著林煜了。

林煜发现自己好像每次出来总是会慢上一步,让人家女孩子等自己。可是明明我每次都是按时来的啊!

你们能不能有一点契约精神,无论是早到和迟到,

这些都不能算是遵守契约啊!

这一点很不好,以后要改。

黎麦今天穿著適合行动的装扮。她穿著简单的纯色白色t恤,搭配宽鬆的浅蓝色牛仔裤。

宽鬆的t恤根本难以掩盖那丰满傲人的曲线。

头髮依旧笔直地垂到腰际,齐刘海下架著那副细框眼镜。

黎麦挎著一个白色的帆布包,手上还拎著一个塑胶袋。

“学姐,你来得这么早啊。”

林煜尽力表现出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虽然他是好好按照约定时间到的。

但他毕竟是来得晚的那个。

“你来得很准时,是我习惯了早点到的,”她把手中的塑胶袋递过来,“吃早饭了吗?我给你也买了一份。”

“学姐你这也……”林煜这下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太客气了点吧。”

“顺手的事。”黎麦推了推眼镜,將塑胶袋递到了林煜手上。

林煜接过袋子,里面是学校食堂卖的肉包子和红薯,还有一袋豆浆。

都还温热著。

“不知道你的口味,我就买了和我一样的。你应该能接受吧。”

这个学姐好像很喜欢吃地瓜,上次看她好像也吃这个。

无论是红薯白薯,这两种东西在林煜的老家都统一叫地瓜。

“能能能!”

虽然早上已经吃过早饭了,但是白吃白喝的事情,林煜向来都是拒绝不了的。

林煜只是习惯贪小便宜而已

而且面对黎麦学姐的盛情难却,林煜真的很难拒绝。

绝对不是看人家长得漂亮,身材又好,才无法拒绝的!

不过说起来,常吃地瓜还有那种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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