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妙。

伯爵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他的封臣们正在布拉格集结部队,只要再拖七天,大军就会抵达。到时候,面对数百重甲战士和几十名骑兵组成的大军,这群乌合之眾不过是待宰的羔羊。

但现在,他需要台阶。

“私生子,”伯爵缓缓道,试图重新掌控节奏,“你蛊惑了我的子民,占领了我的村庄,现在又在这里妖言惑眾。但我是个公正的领主,我给你一个机会——以骑士的方式解决。”

彼得挑眉:“骑士的方式?”

“决斗。”伯爵说,“你派你最好的战士,我派我最好的。胜者决定今天的结果。如何,敢接受吗?”

人群中响起嗡嗡的议论声。决斗——这是贵族解决爭端的方式,是荣耀的、古老的规矩。

彼得思考片刻,看了看现场围攻的民眾,点头道:“如果只是决定『今天的结果』,可以,但未免太无趣,不如这样,如果我的人贏了,你和你的卫队撤回城堡,七天內不得踏出城堡一步。”

“如果你的人输了呢?”

“如果我输了,就放了你被俘的废物儿子。”

伯爵迅速计算。七天正好是他估算的封臣部队抵达的时间,这傢伙连这点都算到了吗?真是可怕的年轻人啊。不过,七天禁足虽然丟脸,但可以接受。而如果贏了,就能不费一兵一卒的换回儿子,重振威望。

“成交。”伯爵点头,“黑巴托什!”

一个矫健的男子从他身侧上前一步。这人身高六尺五寸,身形矫健,穿著便於行动的甲冑,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腰间的两把剑,一把细长的骑士长剑,一把精工短剑巴塞拉德。他戴著面罩盔,打开面罩,露出一张帅气的脸。

“布拉格剑术大师,我的贴身侍卫黑巴托什,”伯爵的声音带著骄傲,“曾在一对一决斗中击败过十七名对手。你的人呢,私生子?”

巴托什师承义大利菲奥雷流剑派,以华丽、优雅、精准的剑术著称。因为他喜欢穿黑色甲冑,加上皮肤偏义大利人的古铜色,所以大家习惯叫他黑巴托什。

彼得看向身后,公猫正要上前,却被康拉德拦住,道:“大人,我来吧,我和这位剑术大师有一笔恩怨要算。”

彼得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周围人们自动后退,留下一个大圈,供两人决斗。

“我认得你,孤狼康拉德,红星十字骑士团的惩戒骑士。”

黑巴托什笑道:“没想到你跑到这里来当了劫匪,但终归不过是我曾经的手下败將而已。两年前在布拉格广场,我曾打断你的剑,贏走了你的鎧甲。怎么,今天想再输一次?”

“今日不同往日。”

孤狼康拉德眼神冷硬的回了一句,然后默默拉下面罩,抽出了自己的钢剑。

“哈哈,但愿如此,否则这次我会取走你的剑。”黑巴托什大笑,他对自己的剑术十分自信。而且他比康拉德更年轻,这两年来剑术上升速度更快,他自信自己不会输。

人群譁然。原来这两人有过节,而且是旧敌重逢。

康拉德沉声道:“之前我总是以那套输掉的鎧甲来提醒自己不断勤奋练剑,以求再遇到你时贏回荣誉。但现在我已经忘掉了它。”

“哦?为什么?”

“因为那时候还在相信骑士团盔甲上的箴言。”康拉德摆出起手式,“相信他们说的:真理扛在肩上,正义刻在心中。可惜他们早已变质,只是把真理和正义掛在嘴边。我现在,只为彼得大人挥剑。”

黑巴托什沉默了一会儿,道:“骑士团驻地大火事件我也注意到了,很遗憾发生了那么悲惨的事........”

“敘旧到此为止,赶紧开始吧。”冯波尔高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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