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笠嘴角微扬。

要的就是深度。

要的就是这种看不懂但觉得很厉害的高级感。

他再次挥毫。

这一次,他的动作慢了下来。

不是写不出来,而是在配合这首诗的意境。

笔锋变得圆润,却依旧藏著锋芒。

“空门寂寂淡吾身,溪雨微微洗客尘。”

“臥向白云情未尽,任他黄鸟醉芳春。”

这字刚写完,还没等那青衣侍女去念。

人群前排,突然走出来一个穿著灰色长衫的青年。

这人一直混在人堆里,毫不起眼。

但这会儿一站出来,身上那种贵气根本藏不住。

他走到桌前,看著那行字,轻声念诵。

声音很有磁性,带著一种独特的韵律。

“空门寂寂……淡吾身。”

“好一个淡吾身!”

“好一个任他黄鸟醉芳春!”

灰衣青年抬起头,看向岳笠,脸上露出一抹讚赏的笑意。

“这位兄台,好胸襟。”

“身在烟花柳巷,心却在白云深处。”

“这份定力,这份超脱,佩服。”

看到这个人,旁边的吴王李恪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想喊人。

结果那灰衣青年微微摆了摆手,制止了他。

李恪把到了嘴边的“四……”字咽了回去。

但周围还是有不少眼尖的认出来了。

魏王李泰!

当今陛下的第四子,也是最有才华、最受宠爱的皇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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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吶。

今儿这是什么日子?

吴王李恪来了还不算,连魏王李泰也来了?

这两位爷平时虽然不对付,但都有个共同点。

那就是爱才。

能让这两位同时叫好的诗,那含金量简直高得嚇人。

人群里开始窃窃私语。

“这岳笠,怕是要一飞冲天了。”

“能入得了这两位的眼,以后在长安城横著走都没问题。”

“卫国公府这回算是捡到宝了。”

岳笠並不知道这灰衣青年的身份。

就算知道,他也不在乎。

他现在的任务就是装完这个逼,然后深藏功与名。

第五首。

最后一首。

【青莲居士-李太白:最后一首了?没意思,某还没写够呢。】

【青莲居士-李太白:罢了,来个收尾的,洒脱点的。】

岳笠深吸一口气。

最后这一笔,要狂。

要野。

要让这帮土鱉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文人风骨。

笔尖落下。

墨汁飞溅。

有几滴墨点溅到了他洁白的袖口上,但他毫不在意。

“春风有何情,旦暮来林园。”

“不问桃李主,吹落红无言。”

写完最后一个字。

岳笠没有像刚才那样轻轻放下笔。

而是手腕一抖。

那支价值不菲的狼毫笔,直接被他扔在了桌案上。

啪嗒一声。

笔桿滚动,墨汁染黑了桌面。

但这粗鲁的动作,此刻在眾人眼里,却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瀟洒。

岳笠伸手抓起旁边的一壶酒。

也不用杯子。

直接仰头就灌。

清冽的酒水顺著嘴角流下,打湿了衣襟。

“哈——”

他放下酒壶,用袖子隨意擦了擦嘴。

眼神迷离,却又透著一股子狂傲。

“五首,齐了。”

“还有谁?”

这一刻,他不是岳笠。

他是那个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李太白附体。

那种视王侯如粪土,视富贵如浮云的气质,拿捏得死死的。

全场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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