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澜此时刚刚从昏迷中甦醒,尚且在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脑海被记忆衝撞的仿佛一团浆糊,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便在这时,牢房角落处,却传出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不是林澜所熟悉的福州府口音,而是泉州府的腔调。

“真没见识,什么红毛夷,占了吕宋的是小弗朗机人,这些夷狗,向来只认银子不认人。只要交了赎金,就能活命。若是没银子,就等著死吧!”

话音刚落,林澜直接头皮发麻,前世网上衝浪看歷史旧闻时的几分残存记忆涌上心头。

明末时候的小弗朗机人不就是西班牙人?

是了,西班牙人在殖民菲律宾的时候,曾经多次在马尼拉掀起排华浪潮,屠杀居住在马尼拉城外的华人,其中最有名的当属发生在万历三十一年,也就是1603年的大仑山惨案。

史载:“损二万五千人,存者三百口而已。”

也就是说,这幅身体的前主人好死不死偏偏就这么倒霉,从大明千里迢迢的赶来送死?

自己这才刚刚穿越啊……

林澜欲哭无泪,前世虽然是个社畜,天天被老板和社会毒打,但好歹生活在太平盛世。

明末是个什么玩意?

天灾频频、人祸横行,保守统计死了几千万人都不止!

寧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

好吧,都不用想那么远,当就眼下,身处囹圄的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还是二话。

冰冷的恐惧从冰冷的石地快速蔓延向全身,林澜感觉自己的心跳乱的都堪比架子鼓了。

忽然,他心头涌起一股热流,抓住了先前听到那句话中的关键处。

认银子不认人。

没错,西班牙人下一次在马尼拉发起大屠杀,是在崇禎十二年(1639年),离现在还足足十几年呢!

期间虽然每隔一段时间就排华一次,但更多的是为了掠夺当地华人的財富,就像是割韭菜一样。

换言之,只要有钱,就能活命!

强烈的惶急催动林澜用力运转起尚且混沌的思绪,儘量想著解决方法。

明末虽然是惨烈乱世,可是人对於生的渴求乃是本能,毕竟好死不如赖活著。

在经歷了刚刚穿越时候的惶恐后,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毕竟自艾自怜根本於事无补,只有冷静,才能寻得出路和机会,这也是他一贯的性格。

但是要从哪里搞钱呢?

这异国他乡的,连个熟悉的人都没有……

忽然,林澜视线一转。

“你怎么一点也不慌张?”

林澜挣扎著从地上撑起半个身子,看向角落里那个操著泉州府口音的人。

“我?我可不是你们这些个穷鬼,我阿舅资財万贯,手下管著数百条船,在濠镜澳是数一数二的大海商。区区赎金,不过九牛一毛!”

此人摇头晃脑,趾高气扬的神情跃然脸上,年龄比林澜大不了几岁,模样长的甚是俊俏,剑眉星目,嘴唇很薄。

林澜之所以能够看的这么清楚,是因为此人和蓬头垢面的自己以及高仔不同,髮髻梳理的整整齐齐,盘腿坐在一张尚算完整的草蓆上,脸也擦拭的乾净,露出了白皙的皮肤。

很显然是个爱美爱乾净的富家子弟。

“这位兄台,听你口音,乃是泉州府人?”

泉州府和福州府隶属於福建布政使司,身处海外,便是不同省司的都能喊上一句老乡了,更何况同一个布政使司!

“哎哎哎,你別套近乎,本少爷和你们素昧平生,不过是碰巧住在同一间牢房而已。”谁知道,那小白脸却是直接摆手,堵住了林澜喉咙里没说出来的话。

“哼,依官你別理他,这小白脸整天嘰里咕嚕的说著鸟语跟那些夷人赔笑,像个狗一样。我看什么家里资材万贯,全都是胡吹一气,那些夷人要杀我们,他也逃不了!”

高仔扶住了林澜,他人长的直挺挺的,说话也直,对著那小白脸就是一顿输出,显然是早就对他看不顺眼了。

小白脸脸上得意神色一滯,面色青一阵红一阵,忽然眼珠子一转,衝著高仔贼兮兮的笑了起来。

“我听你喊他依官?我知道你们福州人是这么喊大哥的。那你可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嘛?老子也叫一官!郑一官!”

“那小子一脸衰相,病懨懨的,说不准得了疟病,你管他作甚?”

“还不如过来侍奉我,给我当个家奴,说不定老子心情一好,我阿舅来赎我的时候,连带著把你一起赎了,怎么样?”

“来,先喊我一声一官听听!”

“在这里,只有我才配得上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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