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彦博站了出来,神情严肃。

“回稟殿下,废奴令发布於四月前,此为半年前之事。”

“若依《唐律疏议》,人分良贱。脚夫属贱籍,其命价,確实低於良人。”

“但,律法从未言,贱籍之命,可隨意践踏!”

“钱家管家,当眾行凶,致人死亡,已构成『斗殴杀人』之罪,当处『绞』刑!”

“而那货主钱某,身为家主,纵奴行凶,事后包庇,亦当负连带之责,当处『杖一百,徒三年』!”

“至於那受理此案的县衙官吏,玩忽职守,枉法曲断,当革职查办,追究其责!”

温彦博不愧是执掌过刑部的大佬,对律法的条文信手拈来,判得清清楚楚。

李越点了点头。

“好。”

他看向常威。

“常將军,事你来办。”

“本王就在这里看著。”

常威心中一凛。

“末將遵命!”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了两队亲兵。

“陈武!”

“末將在!”

“你带一队人,立刻去钱家,將那行凶的管家,和他的主子钱某,一併给本將拿下!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你!”他又指向另一名校尉,“带人去县衙,將当初审理此案的官吏,给本將锁来!”

“是!”

两队人马,领命而去。

整个过程,雷厉风行,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李越看著,暗自点头。

这个常威,是个能做事的。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百姓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一个又一个的百姓,开始走上前。

他们诉说的,大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邻里之间因为一尺宅基地而產生的纠纷。

比如在集市上买东西,被商家缺斤短两。

比如借了钱,对方却赖著不还。

这些案子,都不大,但在百姓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李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他让常威坐在自己旁边,对於这些民事纠纷,他只听,不判。

而是直接让常威这个“父母官”来处置。

常威也展现出了他作为一地主官的能力。

他或当场调解,或派人核查,或直接板子伺候。

处理得井井有条,有理有据。

百姓们无论是贏了官司,还是输了官司,大多都心服口服。

整个上午,李越的案台前,就没断过人。

那些勛贵二代们,从一开始的百无聊赖,到后来的饶有兴致,再到最后的陷入思考。

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在那些寻常百姓的口中,大唐是另一番模样。

没有诗词歌赋,没有风花雪月。

有的,只是为了几文钱的爭执,为了半亩地的纠葛,为了活下去的挣扎。

这比任何说教都来得更加真实。

午时,上午的听审结束。

李越站起身,宣布下午將继续。

他没有回官驛休息,而是直接对著眾人说道。

“走,咱们去城里转转。”

李承乾等人立刻跟上。

一行人脱去了官服,换上了普通的布衣,走入了潼关城的街巷之中。

李越走在最前面,就像一个普通的游客。

他看到路边有卖胡饼的,便走过去,笑著跟摊主打招呼。

“老师傅,你这饼闻著挺香啊,怎么卖的?”

那摊主见他器宇不凡,虽然穿著普通,但气质出眾,不敢怠慢。

“客官,两文钱一个。”

“行,给我来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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