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原本是一名修车技工。

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杀手”。

这里所谓的“杀手”和电影电视剧里看到的那种身穿西装、打著领带,用各种酷炫的姿势和道具杀人的“文艺杀手”不一样,那些只是虚构世界的杀手,而吉姆是现实世界中的杀手,他杀人的方式向来朴实无华——用枪射、用刀刺、用药毒、用车撞……

怎么简单怎么来。

怎么省事儿怎么来。

没有那么多动作戏码。

更不会在人堆里面开无双。

標准的工作流程就是瞅准目標扣动扳机,然后处理掉作案道具,最后回家洗个澡上床睡觉,第二天钱就打在帐上了。

当然有的时候他的老板也会让他去处理尸体,不过通常情况下,他的日常工作基本就是重复这些步骤。

——既枯燥又无趣。

他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女友,和他最亲的家人远在东海岸,已经有两三年没有过过来往了,甚至连圣诞节的贺卡都没有。

换句话说,他在这座天使之城里孑然一身。

这样的生活也有好处,他不用担心自己的同居者或亲人背叛自己,把他做的那些事情捅给警察,也用不著每天下班回家前都在家门口提前打好腹稿以欺骗自己的至亲——他表里如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在这座城市里,这样的日子可是有很多人羡慕的。

但与之对应的代价就是他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有的时候会梦到有人来找自己寻仇,又或者他的老板找到了“新欢”,不再需要他的服务了,於是派那个“新欢”来做掉他,好让他这些年犯下的错误隨著他一起消亡於世……

噩梦的本质是恐惧。

杀人无数的他也怕死。

试问谁不怕死呢?

恐惧之后就是孤独。

自从成了“杀手”,他就很少在公共场所露面了。

不是因为他患上了什么人群恐惧症,而是因为谨慎。

还有一点小小的害怕。

在做杀手之前,他经常会和自己的工友们去酒吧廝混,但现在他不仅没有同行的朋友,也没有那个意愿去酒吧里找乐子——他担心自己会在眾目睽睽之下露馅儿,让人发现他其实背地里是一名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

他当然也会担心自己在公共场合里撞见自己的仇家或警察。

——走在商超里,他看谁都像仇家。

——走在马路上,他看谁都像警察。

所以乾脆能不出家门就不出家门,对自己也好,对其他人也好……

有的时候吉姆会怀念自己当修车技工的日子。

他很擅长修车。

无论是suv还是吉普,亦或是小轿车,甚至是摩托车——没有他修不好的。

他也喜欢修车。

他会根据客人的穿衣打扮来判断他应该为这次的服务开价几何,拥有著极高的自由裁量权……

那个小小的修车厂就是他的一切,而他就是那里的王。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靠修车实现自己的美国梦。

直到某一天他在工作时遭遇了意外。

千斤顶发生了故障……

或者说,是一次该死的人为疏忽。

无论如何,一辆福特f-150的底盘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

在那一瞬间,他仿佛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比他这辈子听过的任何引擎爆缸声都要刺耳。

他幸运的保住了一条命,也没有瘫痪,但那次事故给他留下了一个將会伴隨他终生的纪念品。

——疼痛。

那种痛不是咬牙忍一忍就能过去的痛,那感觉就像有人在拿一把生锈的锯子没日没夜地在他的腰椎神经上来回拉扯。

他必须回去工作。

但他没办法在工作的同时忍受疼痛。

为了对抗这种非人的折磨,医生给他开了奥施康定。

那是一种很神奇的小药丸。

吉姆第一次吞下它的时候,並没有觉得这东西有多可怕,相反,他觉得那是上帝赐予凡人的恩惠。

吞下药片的三十分钟后,整个世界都收起了稜角,变得柔软起来。

疼痛消失了,连带著他对未来的焦虑、对帐单的恐慌、对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钻进车底的失落,通通都被一层温暖的雾气给包裹住了。

在那层雾气里,他依然是那个无所不能的修车之王。

但药效总会褪去,那层雾气也会跟著消散,现实的齿轮重新开始转动,积累起来的疼痛加倍奉还。

就像是欠下了高利贷,他需要连本带利地承受痛苦。

於是他只能继续吃药。

一片不够就两片。

两片不够就三片。

然而耐受性就像是汽车的里程表,它只会增加,永远不会倒退。

很快,合法的处方药就跟不上他身体的需求了,医生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警惕,最后变成了拒绝。

但这难不倒他,修了这么多年的车,他有人脉,他可以从別的地方搞到他需要的东西。

那些用小密封袋包裹著的白色粉末。

亦或是成分不明的廉价针剂。

那玩意儿比药店里的处方药便宜不少。

药劲儿也更大。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吉姆买药不再是为了“止痛”,而是为了追求那一层包裹著他的雾气。只有在药物顺著血管衝进大脑的那一刻,他才不用去想自己那双曾经灵巧,如今却时常颤抖的手,不用去想那个已经被变卖抵债的轿车,也不用去想自己是如何从一个受人尊敬的修车技工变成了一个邋遢的癮君子。

毒品成了他新的老板。

这个老板比修车厂的老板更难伺候,胃口也更大,不听话隨时都可以要了他的命。

为了好好供养这个新老板,他需要钱。

很多很多钱。

一眨眼的功夫,当雾气消散时,他意识到自己欠下了高利贷。

他还不起。

但幸运女神再一次眷顾了他。

俄罗斯胖子並没有杀他,而是给了他另一条路。

让他帮忙“干点儿脏活”。

比如“杀人”。

吉姆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

对于吉姆来说,毒癮发作时的那种万蚁噬骨的空虚远比杀人可怕一万倍。

然后他就上了贼船,一直航行到今天。

此时的他正通过电视观看棒球比赛。

桌子上摆著几瓶啤酒,旁边平摊著一个正方形的锡纸包,上面有排列成线的白色粉末。

他將鼻吸管塞进自己的鼻孔,像推土机似的冲向那些精华。

——伴隨著一声尖锐的抽气声,那条白线瞬间消失在鼻腔深处。

但这还不够过癮,他又伸出粗糙的手指,在那张锡纸上近乎贪婪地抹了一圈,沾起最后一点残留的粉尘,然后粗暴地捅进嘴里,用力地涂抹在自己的牙齦上。

苦涩在口腔內蔓延,舌头开始发麻。

吉姆长舒了一口气,瘫软在沙发上,终於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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