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比蒙往事
到处都是在廝杀的人群。
兽人简直就像是杂草一样,死了一茬又一茬。
比蒙部落在那个时候根本就名不见经传。
直到当时的比蒙女酋长,遇到了刚刚走出龙岛的青年龙的拉莫斯。
当时的拉莫斯,甚至都还没有达到成年龙的標准。
只是,由於大战焦灼,各处战场都缺乏生力军。
这才將当时区区几百岁的的拉莫斯,给派出了龙岛。
当时,面对魔法帝国的二十支基因原体军团,其实巨龙们並不占据太大的优势。
圣魔导师本身就已经能和巨龙掰掰手腕,单挑都不落於下风。
更何况他们还统帅大军,能够发动威力极其强大的战爭魔法。
只要一经发动,就能摧枯拉朽一般杀死一头成年巨龙。
的拉莫斯刚刚走出龙岛、踏上大陆,一不小心就踏上了比蒙部落女酋长的贼船。
虽然巨龙普遍处处留情又无情,但对於比蒙部落女酋长,的拉莫斯还是有一丝特別的情愫。
倒不是说有什么第一次的情结。
而是比蒙部落女酋长本身的气质非常独特。
甚至可以说,比巨龙都还要洒脱,堪称提起裤子就不认龙了。
的拉莫斯倒也没在乎,只是在大战结束之后,送给她一片自己的龙鳞。
让她以后,如果遇到过什么麻烦事,都可以来龙岛找自己。
战爭结束之后,的拉莫斯已经是成年龙了,而且实力完成了数次晋升,堪比九环圣魔导师。
一般的问题,的拉莫斯都能够解决。
不过,从那之后,的拉莫斯就再也没见过她。
甚至於时间太久太久,的拉莫斯后来经歷过的事情太多太多。
他早就將这件事给忘之脑后了。
时间无疑是最为强大的武器,能让英雄迟暮、美人枯骨。
比蒙女酋长早就死了几万年了。
甚至於,经过上万年的时间,的拉莫斯眼前的三寒鸦,在外表上已经看不出和当初比蒙有多大联繫了。
两者之间的差异,大概就是银背大猩猩与吴彦祖。
不过,以巨龙的审美来说,大概率也不会觉得彦祖更好看,可能银背大猩猩更加符合他们的品味。
就在的拉莫斯回忆往事的时候。
三寒鸦也在不停打量著自己眼前的黑鳞巨龙。
他的身躯绵延千米,高达数百米,哪怕是趴在哪里,都如同一道巍峨的黑色山岭。
当然,黑龙的体型其实比起比蒙部落最强泰坦蒙德,还是要小一些。
蒙德站起来足足有千米之高!
在它面前,寻常的山峰都要显得渺小,仿佛小土坡一样。
不过,的拉莫斯体內的魔力反应非常剧烈。
哪怕这会两人之间隔著上千米的距离,三寒鸦也能感受到他体內强烈澎湃的魔力!
剧烈波动的魔法元素,甚至在他的鼻息之间,形成一道道几十米长的匹练!
三寒鸦不禁为之振奋。
有了龙族的帮忙,自己一定能够帮助比蒙部落完成復仇。
甚至於,说不定还能重新復甦比蒙部落。
是的,三寒鸦心中其实还是存著復兴比蒙部落的愿望。
毕竟曾经的初代女酋长,当时面临的状况,其实和三寒鸦现在差不多。
当时的比蒙部落,也不过仅仅有几百个人。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也发育成了拥有几十万战士的超级大部落。
三寒鸦身上同样流淌著比蒙的血液。
只要时间足够多,也能够慢慢发展起来。
没有女人没关係,他可以去抢去买。
这个世界的人,又没有生殖隔离,哪怕是体型看起来差异再大的物种,都能够繁衍,诞生后代。
隨便抢一堆雌性兽人,要不了几十年,就能又诞生出一个比蒙部落。
这也是为什么,兽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各种各样的部落你方唱罢我登场。
就连属於执政官阶层,兽人联盟最高层的部落,都换了一批又一批。
虽然整体形式上,大陆的局势一直都很稳定。
人类、兽人两分天下,海族独霸海洋。
但是各个种族內部的爭斗,一直都非常激烈。
不管是人类还是兽人,內部竞爭十分残酷。
人类的帝国灭亡了一个又一个,无数曾经雄霸天下的帝国逝去。
兽人部落也一样,甚至曾经也出现过兽人部落独霸王庭的岁月。
但他们最终都被挤下了神坛,甚至永远消失在歷史长河之中。
单从这方面来讲,地星的物种竞爭压力,要远比蓝星要大得多得多。
每个生態位都存在大量的竞爭者。
一旦不能够保证自身的强势,就很容易直接被干掉,哪至於整个物种都被灭掉。
当然,这样的环境,也倒逼大家飞速进化。
相比较於蓝星上那些几百万年才慢慢进化完成的种族。
甚至於是几亿年都没有任何变化,硬生生抗下数次环境变化,就连陨石撞击都能生存下来!
换到地星上,这样的物种早就已经灭绝了。
当然,这样大的竞爭压力,也导致了不小的问题。
其中一项就是社会进程的严重落后,严重依赖强人政治。
往往一个强大的势力,就是在出现强人的那个时代。
而在强人离世之后,就迅速衰落,乃至於直接崩坏。
不论是之前即將统一人类势力的荆棘帝国,在德尼赛尔一世死之后,直接崩溃展开军阀混战。
还是万年前的魔法帝国,在魔法皇帝死之后,原本还占据优势的各条战线直接崩溃,整个帝国都被打崩了。
这都是强人政治带来的负面效果。
与之相比,现在的黎明社就是走得另外一条路。
通过联合更多人的方式,来提升黎明社的实力。
这样的组织当然也是有好有坏。
好处就是,哪怕李昂现在就死了,黎明社也不会当场崩溃,无论是桑切斯还是梅菲斯特,都能够继续接管黎明社走下去。
当然,如果继续走下去,他们也不一定会延续李昂现有的路线,大概率会想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执行。
比如梅菲斯特,就乡直觉得黎令社现在的路线太过照顾丕通亨,如果將资源统合起来,集中资源培养天才,黎令社早就能养出自己的圣魔丞师了。
是的,在梅菲斯特看来,直接用资源培养黎令社最强天才桑切斯,才是最好的办法。
不过桑切斯本亨都不想走这条路线,反而对李昂的大眾路线更加感兴趣。
甚至於他对自己的天赋都不怎么在乎。
不然也不会到现在还仅仅是六环法师,要是他愿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晋升上,早就已经晋升高阶法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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