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新界。

一处偏僻的围村。

这村子藏在新界的群山之中,周围是茂密的树林和荒废的农田。

村子不大,只有十几户人家,都是种地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最近几天,村里人发现,村子最深处那栋荒废多年的老宅,突然亮起了灯。

那是孙默庵的人租下的据点。

老宅是个三进的院子,青砖黑瓦,院墙很高,窗户用木板封得严严实实。

院子里杂草丛生,但屋里收拾得还算乾净。

此刻,正房里灯火通明。

七八个人挤在屋里,有的坐在破旧的椅子上,有的蹲在地上,有的靠在墙边。

空气里瀰漫著汗味、烟味和劣质白酒的气味,混成一股令人窒息的浑浊。

他们是第一批到的。

从台岛偷渡过来,坐了三天的渔船,在海上漂得七荤八素,此刻终於踏上港岛的土地。

一个精瘦的男人站在窗前,手里端著个搪瓷缸子,里面装著从村里小卖部打来的散装白酒。

他叫千里驹,四十五岁,东北人。

以前是鬍子,后来被招安,又跟著退到台岛。

枪法准,跑得快,道上人称“千里驹”。

“妈的,港岛这地方,听说到处都是黄金!”

千里驹灌了一口酒,眼睛盯著窗外。

远处,维多利亚港的方向,灯火璀璨。

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像天上的街市。

那是他这辈子没见过的地方。

“可不是!”

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接话。

他叫坐地龙,也是东北鬍子出身,长得五大三粗,据说一个人能打五个。

“我听说港岛的夜总会,小姐比咱们那儿多十倍!什么洋妞、鬼妹、东洋娘们,都有!”

坐地龙搓著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等咱们干上几个案子,到时候吃喝不愁,想玩什么玩什么!”

屋里七八个人,全都哈哈大笑。

“对!干几票大的!”

“港岛的有钱人,肥得像猪!”

“抢他娘的!”

千里驹转过身,看著这些同伙。

“別高兴太早。”

他的声音不高,但屋里安静下来。

“孙老板说了,这次不是来抢钱的。是来杀人的。”

坐地龙愣了一下。

“杀人?杀谁?”

千里驹摇摇头。

“不知道。孙老板没说。只说等命令。”

坐地龙撇撇嘴。

“管他杀谁。杀了人,照样有钱拿。孙老板给的钱,够咱们花一阵子了。”

他拍拍腰里鼓鼓囊囊的包袱。

里面是孙默庵发的定金,每人两千美金。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

“对!有钱就行!”

千里驹没有说话。

他转过身,继续看著窗外那片璀璨的灯火。

心里,隱隱有一丝不安。

但他没有说出来。

——

与此同时,半山別墅。

三楼,走廊。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铺开一片暖金色的光。

谭雅丽端著托盘,站在楼梯口,脸色苍白。

托盘上放著刚做好的早餐——煎蛋、麵包、牛奶,还有几碟小菜。

但她不敢往前走。

因为走廊里,站著一个人。

蜜里蜂。

他光著膀子,只穿一条短裤,露出黝黑结实的肌肉。

胸口长著一层浓密的黑毛,像一头熊。

他正对著窗户,练著拳。

一拳一拳,虎虎生风。

每一拳打出去,空气都像被撕裂了一样,发出“呼呼”的声响。

他的身上,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谭雅丽站在那里,进退两难。

她不想靠近那个男人。

但早餐得送。

她深吸一口气,硬著头皮往前走。

蜜里蜂听到了脚步声。

他转过头,看到谭雅丽。

那双眼睛里,闪过一丝光。

“太太,送早餐?”

他的声音粗哑,像砂纸磨过铁板。

谭雅丽点点头。

“给……给几位先生送早餐。”

蜜里蜂走过来。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谭雅丽心上。

他走到她面前,低头看著她。

近在咫尺。

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汗味和男人的气息。

“太太今天真漂亮。”

他说。

谭雅丽的脸更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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