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洛杉磯。

唐人街。

这是一条与港岛截然不同的街道。

宽不过十米,两边挤满了中式的店铺——餐馆、药铺、杂货店、算命摊。

招牌上写著歪歪扭扭的汉字,有的还掛著褪色的红灯笼。

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穿长衫的老人走过,脚步缓慢,像在散步。

街尾,一栋三层高的中式建筑矗立在转角处。

朱红色的大门,铜製的门环,门前蹲著两只石狮子。

门楣上掛著一块匾,上面刻著四个大字:“恭亲王府”。

大清亡了几十年,但这座王府,还在。

——

府內,正堂。

这是一间占地近百平米的厅堂,红木家具,名家字画,紫檀木的屏风上雕刻著龙凤呈祥的图案。

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无声无息。

正中央,摆著一张太师椅。

太师椅上,坐著一个中年男人。

他穿著一件絳紫色的蟒袍,袍上绣著四爪金龙,领口和袖口镶著金边。

头上戴著一顶瓜皮帽,帽檐下露出一根乌黑油亮的辫子,垂在背后。

他的脸很白,白得有些嚇人,像常年不见阳光。

眼睛细长,眼神阴冷,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线。

恭亲王。

爱新觉罗·载振。

大清亡了之后,他带著王府的人逃到美利坚,在这条唐人街里隱居下来。

几十年了。

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在乎。

他只知道一件事——

復国。

总有一天,他要带著王府的人杀回去,夺回属於他的江山。

但復国需要钱。

很多很多钱。

那批藏在四九城的宝藏,就是他的资本。

——

“砰!”

一只青花瓷茶杯狠狠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茶水溅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洇出一大片深色的水渍。

“这个赛阎罗,真是废物!”

恭亲王的声音尖锐刺耳,带著浓浓的京腔。

“花了这么多钱,什么都没办成!”

堂下,几个下人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刚才,一个丫鬟不小心打翻了茶盏,被恭亲王让人拖出去,活活打死。

现在,那具尸体还躺在院子里。

血,还没干。

“王爷息怒。”

一个穿著灰色长衫、留著山羊鬍子的老者弯著腰,小心翼翼地开口。

他叫老福,是王府的管家,跟了恭亲王三十多年。

“赛阎罗平时办事也算尽心。这次恐怕……对手真的难缠。”

恭亲王看著他。

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阴冷的光。

“难缠?一个內地来的杂碎,能有多难缠?”

老福低著头,不敢说话。

恭亲王站起来,在厅堂里来回踱步。

蟒袍的下摆拖在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给了他多少钱?几十万美金!他在港岛折腾了多久?一个多月!结果呢?人没杀成,宝藏没找回来,自己反倒躲起来了!”

他停住脚步。

“小顺子死了。他带去的那帮人,全死了。他现在躲在那个富太太家里,连门都不敢出!”

老福抬起头。

“王爷,那咱们怎么办?”

恭亲王看著他。

“你立即派人过去。”

老福点头。

“是。王爷想派谁?”

恭亲王沉默了几秒。

“十三鹰。”

老福愣了一下。

十三鹰,是王府最强的十三个人。

个个是高手,杀过人,见过血,是恭亲王花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杀手。

派他们去,那就是动真格的了。

“王爷,十三鹰是咱们最后的底牌。要是他们……”

恭亲王抬起手,打断他。

老福不敢再说了。

恭亲王走回太师椅前,坐下。

“十三鹰留下。”

老福愣住了。

“那王爷的意思是……”

恭亲王看著他。

“蜂里蜜和蜜里蜂。”

老福的眼睛亮了。

蜂里蜜。

蜜里蜂。

他们是双胞胎兄弟,三十出头,从小被王府收养,练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蜂里蜜是哥哥,长得白净斯文,像个读书人。

他最擅长的,是用毒。各种毒,无色无味的,见血封喉的,让人生不如死的——他都会配。

蜜里蜂是弟弟,长得粗壮黝黑,像个庄稼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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