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马爷呵呵笑著,目光扫过跟在后面的李应龙和林小婉,见是生面孔,且气质不凡,只是微微頷首,並未多问,显然是见惯了南来北往的客人。

他將手指含入口中,打了个悠长嘹亮的唿哨。

哨音未落,只见巨树顶端一道灰影如电般疾射而下,速度之快,几乎肉眼难辨!

眨眼间,便已稳稳落在沙马爷伸出的手臂皮护套上。

竟是一只神骏非凡的隼鸟!

此隼体型不过半尺,比寻常猎隼要小上一圈,但流线型的身躯充满爆发力。

头颈羽毛呈暗青色,背羽则是深灰与墨黑交错的细密横纹,在光下泛著金属冷光。

一双鹰眼锐利如炬,金黄眼仁,瞳孔漆黑,顾盼间精光四射。

喙短而带鉤,犹如黑玉打磨而成,爪趾纤细却筋骨遒劲,紧紧扣住护套。

最奇特的是其尾羽,比寻常隼类更长些,末端略带分叉,显然极擅在空中变速转向。

岩刚在一旁低声向李应龙解释道:

“老先生,这是我们南疆百族设在各处的传书驛站。各族都驯养有擅飞的灵鸟,分散寄养在各大寨市的驛站,由像沙马爷这样的老驯师看管,族人需要时,便可来此写下书信,由传信鸟送回本寨。”

“这只『青影隼』便是我们怒龙族飞得最快的一种,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李应龙仔细观察那青影隼,只见它神態倨傲,对沙马爷颇为亲昵,用喙轻轻啄了啄老人的手指,显然驯养有方。

他心中不由暗赞这南疆百族虽看似闭塞,却自有其一套高效实用的信息传递网络,不禁问道:

“此类传信鸟,外界可能购得?驯养可需特殊法门?”

这时,阿雅已从驛站的竹屋內取出笔墨和一小卷特製的薄皮纸,飞快写好了书信,用细绳捆好走了回来。

恰好听到李应龙询问,她笑著接口道:

“老先生,这传信鸟最好是在卵中尚未孵化时,便由未来主人以精血气息每日温养,破壳后第一眼见到谁,便极易认主,如此驯养起来事半功倍。若是成年野鸟,野性难驯,极难认主。”

“我们怒龙寨刚好有一窝青影隼卵即將破壳,您这次帮了我们天大的忙,回头我让阿爹挑几只最好的雏鸟送给您!就当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岩刚也用力点头,眼中满是热切:

“是啊老先生!您和小婉妹妹一定要跟我们回寨子做客!让我们族里好好谢谢您!”

“嗯?去你们寨子做客?”

李应龙没想到对方竟然邀请自己去做客,一时有些错愕。

原本还想推辞,但见二人情真意切,绝非虚言客套,便略一沉吟。

他確实需要此类灵禽,以便海外孤岛与临海城之间的联繫,建立自己的传讯网络。

而且,数日下来,对这南疆大寨的风土人情亦有好奇,便不再推辞,拱手道:

“既如此,老夫便厚顏叨扰了,多谢二位盛情。”

阿雅闻言大喜,小心地將皮纸书信捲成小卷,塞入一个轻巧的竹管,用蜡封好。

沙马爷接过竹管,熟练地绑在青影隼腿部的银环上,轻轻拍了拍隼背,向北方一指,低喝一声:

“去!”

那青影隼通灵般昂首清唳一声,双翅一振,化作一道青色闪电,冲天而起,几个呼吸间便已成为天际一个小黑点,迅速消失在云雾繚绕的远山方向。

“好啦,最多明日晌午,寨子里就能收到信,会派人来接我们的。”

阿雅拍拍手,转身对李应龙笑道:

“老先生,小婉妹妹,我们先在寨子里找个地方歇脚,等族里人来接应,也顺便带你们逛逛这血蛊寨!”

李应龙微笑頷首,目光再次掠过那棵棲满灵鸟的参天巨树和悠哉抽著水烟的沙马爷,心中对即將前往的怒龙族大寨,不禁多了几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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