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木市的清晨,蝉鸣声还未变得聒噪,妖精离宫的客厅里却已经充满了火药味。

或者说,是一场关於“领土主权”的无声交锋。

“早上好呀!各位庶民……不对,各位家人们!”

楼梯口,尼禄·克劳狄乌斯迈著欢快的步伐走了下来。

她並没有穿那件標誌性的红色礼服,而是仍穿著洛尘的衬衫。

衬衫的下摆堪堪遮住大腿根部,隨著她的走动,白皙修长的双腿若隱若现。

领口敞开著,露出了精致的锁骨和昨夜留下的些许曖昧红痕。

她像是一只偷腥成功的猫,整个人散发著一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慵懒与满足感。

“噗——!”

正在喝牛奶的莫德雷德一口喷了出来,瞪大了眼睛指著尼禄:

“喂!红色的!你、你怎么穿著老爹的衣服?!”

“唔姆?这有什么问题吗?”

尼禄转了个圈,衣摆飞扬,一脸理所当然:

“奏者的衣服就是余的衣服。而且这件衬衫充满了奏者的味道,余很喜欢!这就是所谓的『男友衬衫』吧?时尚杂誌上说这是抓住男人心的必杀技哦!”

坐在沙发上的阿尔托莉雅,手中的报纸被捏出了一道褶皱。

她今天穿著整齐的蓝色居家服,头髮梳得一丝不苟。

看著那个衣衫不整、满面春风的“另一个自己”,骑士王的呆毛像雷达一样警惕地竖了起来。

“不知廉耻。”

阿尔托莉雅放下报纸,那双碧绿的眸子直视著尼禄,语气严肃得像是在圆桌会议上发言:

“作为皇帝,在大庭广眾之下衣冠不整,成何体统。而且……那是洛尘最喜欢的一件衬衫,你把它弄皱了。”

“哎呀?这位蓝色的骑士王是在嫉妒吗?”

尼禄凑了过去,故意在阿尔托莉雅面前晃了晃那一双大白腿,笑得像只小狐狸:

“嫉妒余昨晚得到了奏者整晚的宠爱?还是嫉妒余穿这件衣服比你好看?”

她挺了挺那傲人的胸怀:

“毕竟,如果是你穿的话,这件衬衫大概会显得很空旷吧?”

咔嚓。

阿尔托莉雅手中的茶杯出现了裂纹。

“莫德雷德。”骑士王冷冷地开口。

“在!父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莫德雷德立刻立正。

“去把游戏机打开。”

阿尔托莉雅站起身,解开了袖口的扣子,眼神凛冽:

“既然这里是现代,我们就用现代的方式来决胜负。拔剑会破坏家具,那就用那个叫『格斗游戏』的东西。”

“我要让她知道,无论是剑术还是游戏,骑士王都绝不会输给罗马的皇帝。”

“噢噢噢!父王燃起来了!”莫德雷德兴奋地跑去开电视。

……

五分钟后。

巨大的液晶电视屏幕前。

阿尔托莉雅和尼禄並排坐在地毯上,一人手里握著一个手柄。

背景是《街头霸王》的选人界面。

“哼,虽然余没玩过这种庶民的游戏,但凭余的天才皇帝特权,这种东西看一眼就会了!”

尼禄自信满满地选了一个看起来很华丽的角色。

“天真。”

阿尔托莉雅神情专注,仿佛手里拿的不是手柄而是圣剑:

“战场上没有新手保护期。我会全力以赴。”

她选了一个剑士角色。

“round 1, fight!”

“看招!余的华丽连击!”尼禄开始疯狂乱按手柄,手指在按键上跳舞,嘴里还配著音:“噠噠噠!必杀!唔……为什么放不出来?”

“太慢了。”

阿尔托莉雅的眼神犀利无比。

【直感a】发动。

在游戏里,这意味著她能预判对手的每一帧动作。

防守、后撤、抓破绽、升龙拳!

一套行云流水的连招,直接把尼禄的角色打到了空中,落地后又接了一个超必杀。

“k.o.!”

“什、什么?!”尼禄瞪大了眼睛,“余怎么可能输?这手柄一定有问题!或者是你在作弊!”

“这是实力。”

阿尔托莉雅淡定地放下手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你的动作破绽百出,全是无意义的华丽招式。真正的战斗,讲究的是效率。”

“不服!再来!这次余要认真了!”

“奉陪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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