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阿飞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他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个人的武功有多好,要等到对方出手后才知道。

就拿李寻欢自己来说好了。

如果是不认识他的人,看到他的模样后,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跟江湖高手比起来,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

当然,饱读诗书这一点也没错,因为他的確是探花郎。

“你就这么有自信?”

李寻欢笑道。

“是的!”

阿飞点头。

“为什么?”

李寻欢再问。

“因为我的剑很快!”

“有多快?”

“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快!”

阿飞没有压低声音,信心十足的说道。

他刚说完,就有几道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

“狂妄!”

“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没错!”

“他也就是没见过大哥你的剑,要是见过了,再给他几个胆子也不敢说自己的剑快。”

“在急风剑面前说自己剑快,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几道声音,不只把李寻欢和阿飞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同时也吸引了饭铺其他客人的注意。

说话的这三个人貌似很享受这种被眾人关注的感觉,在眾人的注视下,高声谈论了起来。

阿飞以前不认识他们。

不过,他很快就认出了他们三个。

紫红脸的胖子是“急风剑”诸葛雷,穿著紫缎团花皮袄的矮子是洪汉民,剩下那个则是赵老二。

他们三个都是都是金狮鏢局的大鏢头,刚送完一趟鏢。

李寻欢也认出了诸葛雷。

但他却仿佛害怕对方认出自己一样,低著头,用著闻名江湖的小李飞刀,在坚实的松木上雕刻起了林诗音的雕像。

阿飞知道他雕刻的是林诗音,但他没说,也没问。

至於李寻欢,当然也不会主动告诉他雕刻的是什么人。

毕竟林诗音现在是龙啸云的妻子,是他的大嫂。

看小说的时候,阿飞就觉得李寻欢的脑迴路不太正常,喜欢自我折磨。

明明捨不得,还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送给所谓的大哥!

送就送吧,送完之后又放不下,跑到关外隱居十年!

从朋友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的確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但从男人的角度来说,他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阿飞把目光从李寻欢身上收了回来,自斟自饮,等待著碧血双蛇的出现。

诸葛雷三人跟原著中一样自吹自擂。

没过多久,饭铺厚重的棉花门帘被狂风捲起。

在门帘落下时,两道人影如同被狂风吹拂的雪花一样进到了饭铺。

鲜红的披风,宽边的雪笠,一模一样的装扮和体型。

这两个人一进到饭铺,就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刚刚还在肆意大笑的诸葛雷顿时安静了下来。

不只是诸葛雷,其他正在谈话的客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目光聚集在了这两道身影身上,刚才还人声鼎沸的饭铺,顿时变得无比安静起来。

在眾人的打量下,他们摘下雪笠,脱掉了披风。

一黑一白,两张消瘦丑陋,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庞。

虽然长得不行,但他们都有著毒蛇般的锐利眼神。

在他们摘下斗笠前,阿飞就知道他们是来找诸葛雷要金丝甲的碧血双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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