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山西老抠能聚財,晋商之富更是甲於全国,可大同却因粮餉不足闹兵变。”
“虽然责任不全在於晋商,但明清山西历来是贪腐重地,却与晋商脱不了关係。”
朱翊钧放下了文件,已经拋下了最后一丝的犹豫和怜悯。
晋商在明末通敌卖国时,那些守关边將呢?
没有他们的默许和配合,韃虏所需的物资,怎么能运出去?
如果任由晋商象现在这样继续发展,也是在任由他们腐蚀山西的军政,早晚会糜烂不堪。
“好吧,朕说实话,找这么多藉口,就是想抄家抢银子,咋滴吧?”
朱翊钧自嘲地笑了笑,命陈矩退下。
他从案下拿出了几枚金幣银幣,把玩著,欣赏著,又犯起了寻思。
明代初期,明代大力推行纸幣。
小额贸易只许使用铜钱,而大额贸易就得用大明宝钞,金银是完全禁止流通的。
宣德之后,银幣偶有可以使用的情况,但经常又会有禁用的情况发生。
到了隆庆年间,朝廷“令民间货幣值银一钱以上,银钱兼使,一钱以下,只许用钱”。
这就彻底承认了宝钞的失败和白银的合法化!
但明代使用以银锭为主,银幣使用较少!
朱翊钧拿出的银幣有“隆庆年造”背四钱银钱,后世极为珍惜,收藏家视为珍宝。
其实,內廷银作局经常会铸造金银幣,但都是皇家作为赏赐所用。
“过於精美,成本太高。”
朱翊钧轻轻摇头,对银幣作出了评价。
为了方便批量打磨,明朝自铸造的银幣也是方孔,与铜钱一样。
而在当时的世界上,机制幣还没有出现,可能还要將近百年。
他这里还有两枚欧洲的银元,应该是西班牙“本洋”。
可以看出,“本洋”也是手工打制,做工比较粗糙。
朱翊钧一直纳闷明朝为何不铸造金银货幣,而是用笨重的银锭。
如果有了银制的主幣和辅幣,岂不是更方便携带和使用?
也不用拿著碎银消费,商家还要用戥子和银剪子来找零。
更主要的是杜绝了火耗这一贪腐手段,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火耗就起於明代万历年间,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这才有了火耗。
其实,火耗就是官员们在“一条鞭法”实施中,利益受损后的又一花招。
一条鞭法简化了收税的制度,从中可以儘量减少官员们做手脚的空间。
官员们日子不好过了,那怎么得了?
於是,他们就想到了火耗。
碎银重熔铸银锭,肯定会有损耗。
那么在收税的时候,当然要把这些损耗给补上来。
朝廷一想,也对呀,是这么回事,那就批准吧!
得到朝廷的批准文件,官员们就有了合法的名义来徵收火耗。
本来火耗是一钱,他们向朝廷报的也是一钱。
但实际上,火耗收到两三钱,已经算是有良心。
收到四五钱,老百姓也得受著。
因此,徵税时加征的“火耗”大於实际“火耗”,差额就都进了官员的腰包。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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