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中则闻了,也不禁口舌生津,她来到篝火边,看著火光映射的那张脸,专注英俊,心道,可惜他已有妻室,不然確是珊儿的良配。
佐料在火焰的炙烤下,融入焦黄的兽皮中;偶有几滴油脂滴落,惹得火苗上窜。
东方庆想起当初,每每烤到这个时候,童百熊便迫不及待地撕下一条腿,先尝为快。
一只山麂,往往他一个人能吃下大半边。
加了三次佐料之后,山麂已是通体金黄,令人食指大动。
东方庆抽掉几根木柴,对寧中则道:“你稍微转转即可,我去洗一些桃来。”
说吧,摘了几颗桃,拿著水囊,朝西边走去。
寧中则望著他熟练的身影,心中疑惑,此处一应物事俱全,显然是魔教一个歇脚点,他怎的如此熟悉?
接著,她又摇摇头,自责道,寧中则啊寧中则,还在做著侠女梦呢,什么正道魔道,岂是三言两语就能区分的?
她突然想起自己初入江湖时,遇到的那个重伤的魔教中人,曾跟自己说:“若非走投无路,谁愿意过这人人喊打、刀口舔血的生活。”
是啊,魔教中人也是普通人,谁又生来罪大恶极呢?
后来她细细一想,知道那人一念之善,救了自己的命。若是再拖一小会,等他那个“光著身子与女人作战”的同伙来,自己恐怕已遭毒手,哪里还会有日后名动江湖的华山玉女。
唉,年纪大了,就喜欢回忆过去。江湖,终究属於这些年轻人。
寧女侠没有意识到,即便回忆,她也在悄然迴避,曾经最引以为傲的那段经歷,和那个——君子。
这时,东方庆回来,递给她一个又大又红的野桃,道:“餐前水果,吃了开胃,利於消食,对女子而言,不容易……长胖。”
这个说法,却是从大宋太师蔡京那里学来的。
哪个女子都怕胖。
“这里的桃成熟得这么早?”
“此山谷地势极佳,桃子比其他地方要早熟一两个月。”
寧中则依言小口地啃著野桃,甜中带著酸涩,刚好刺激味蕾,登时来了食慾。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进食了。
东方庆撕下山麂的一只后腿,拿在手上挥来挥去。
寧中则笑道:“难怪公子剑术高明,原来吃东西时也不忘练剑。”
东方庆见她心情舒展开来,微微鬆了口气,道:“小时候,在富人家的泔水桶里,见到鸡腿骨、羊腿骨之类,如果上面还残留一点肉,便高兴至极,在手里挥来挥去,不捨得吃。”
寧中则心中一惊,没想到他细皮嫩肉,言行中一副富家公子派头,竟是贫苦人家出身,不由得刮目相看。
东方庆伸出手背,在离山麂腿一寸的位置感受了一下,递给寧中则,道:“温度刚刚好,正是味道最鲜美之时。”
寧中则又是一讶,没想到他如此细腻。她接过山麂腿,轻咬一口,撕下一小片肉。
焦脆的皮,鲜嫩的肉,混著佐料的劲道,顺著舌尖,瞬间传遍全身。
寧中则又连吃了三口,充分满足味蕾的需求,才停下来,见东方庆正望著自己,不由得脸一红,道:“公子手艺甚佳,我一时嘴馋,有碍观瞻了。”
东方庆把水囊递过去,道:“一个厨师,最大的成就,便是让食客顾不上吃相。”
寧中则点点头,接过水囊喝了一口,忽道:“公子,有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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